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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消费者投诉要怎么做

在我国消费者投诉要怎么做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在我国制定的有专门的消费者保护协议法。除此以外,我国有一些部门也是专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的,如果真的遇到不良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的话,事实清楚的情况下,也会对这些商家进行相应的处罚,不过前提是消费者一定要学会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消费者投诉要怎么做?
  
  一、在我国消费者投诉要怎么做?
  
  ①应该向消费者协会书面投诉,有些消费者协会也可以接受传真方式的投诉。
  
  ②应该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即被投诉方,并提供准确的地址。
  
  ③应该有明确的投诉理由,有自己明确的要求,确保事实真实。
  
  ④投诉时要提供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凭据的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⑤消费者投诉应留下便于联系的地址和电话。
  
  为及时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投诉前应该先通过电话,向所在地消费者协会咨询后,提交书面投诉资料,请求调解。
  
  二、消费者协会对投诉的受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各地消费者协会(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协)对受理消费者投诉做如下规定 :
  
  (一)下列投诉应予受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九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投诉。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十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
  
  3、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二)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1、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2、 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3、 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证期。
  
  4、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6、 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7、 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三)下列情形酌情受理
  
  1、 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所列情况,投诉人当时不能提供明确的被投诉方的,应积极协助消费者查找应负责任者,能够确定的,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应予受理。
  
  2、对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侵权问题投诉,可告知投诉者保留现场和证据,及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投诉的消费者坚持要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调解的,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进行。
  
  3、按投诉的内容和有关规定,需由行政部门处理的,建议消费者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对已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但久拖不决或只对经营者处罚,未给消费者追偿损失,消费者又向消费者协会(委员会)投诉的,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可以向该行政部门反映、查询并提出建议。
  
  4、 当地通过施行的地方法规赋予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其他职能的,按地方法规执行。为及时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投诉前应该先通过电话,向所在地消费者协会咨询后,提交书面投诉资料,请求调解。
  
  如果消费者想要投诉的话,最直接的方法可以拨打12315进行投诉。在投诉的时候,消费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投诉对象,并且能够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果事实清楚的话,消费者协会会针对消费者投诉的事情进行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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