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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程序是怎样的生活中,很多民事纠纷当事人无法解决时,往往都会提起民事诉讼让法院来判决。因此,提前了解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程序,可以避免你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很多不必要的麻烦。下面,我们下文对民事诉讼程序做了详细的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一审起诉
  
  (一)立案
  当事人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立案。立案庭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将裁定不予受理或者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不服,可以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受理
  如果当时提交起诉状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法院会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开庭要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三)开庭
  开庭时,首先宣布开庭,接着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接着是法庭调查,在法庭调查中,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再接着进行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举证质证完毕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中,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四)宣判
  首先是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如果最后没有达成调节协议,则由合议庭合议做出裁判(宣判),双方同意判决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如果双方不同意裁判的,可以提出上诉。
  二、上诉
  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可以再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应提前3日公告。开庭时,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接着进入法庭调查,再接着,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最后由合议庭做出判决。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民事诉讼主要分为立案、受理、开庭、宣判四个阶段,其中最为重要的阶段应该是开庭,因为在开庭期间当事人能否说服法官支持自己的主张会成为诉讼能否胜诉的关键。要是你有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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