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近年来,在交警部门查处的交通事故中,很多都和驾驶员饮酒驾车有

近年来,在交警部门查处的交通事故中,很多都和驾驶员饮酒驾车有关,其中有些驾驶员甚至醉酒驾车。醉驾是一种危险驾驶行为,对城市道路安全威胁很大。我国对酒驾乃至醉驾的打击力度也越来越大。那么,浙江省杭州醉酒驾驶证吗?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分析。
   一、浙江省杭州醉酒驾驶证吗?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做出的处罚规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一年内醉驾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醉驾会被罚多少钱?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还大幅提高了对酒后驾车的罚款额度和暂扣驾照期限: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拘留和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将罚款从500元提高至5000元,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哪些情况下醉驾会被加重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通过我们这么一讲,您应该知道了杭州醉酒驾驶证吗。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构成醉驾的,驾驶员要被吊销驾驶证,并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另外,醉驾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会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确定犯罪事实后,移送检察院发起公诉。法院会根据犯罪严重程度做出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取保候审银行卡能用吗?
      一、取保候审银行卡能用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使用银行卡的,这与取保候审没有直接关系,使用银行卡是民事行为,取保候审没有剥夺这个权利。取保......


·醉驾深圳看守所,会受到什么处罚?
      醉驾深圳看守所,会受到什么处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经检测,寻马男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3mg/100ml,......


·除了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有哪些
      除了罚款属于行政处罚的有哪些?行政机关要对某个违法公民进行处罚,我们经常听到的都是对其处以多少的罚款,因此有些人甚至以为行政机关的处罚权力......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老人遗产孙子能分吗?
      一、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老人遗产孙子能分吗?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老人遗产孙子不一定能分,无遗嘱,就要按照老人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


·出生公证书需要什么材料
      出生公证书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权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所以说出生公证书对于出国办事的人来说具有相当大的作用。但是申请出生公证书需要很多......


·管辖异议权应在什么时间提出
      管辖异议权应在什么时间提出在民事案件开庭审理之前,被告可以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但法律要求此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那么您知道管辖异议权应在什......


·虐待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经常有父母、继母虐待孩子、子女虐待父母的新闻见诸报端,轻者行政处罚,重者可能是涉嫌刑事犯罪,而在认定虐待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时候,......


·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目前审判实践中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本文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的规......


·法律规定司法鉴定文书几人
      相信您对司法鉴定或多或少都有所耳闻,司法鉴定就是了为了给谁会和您提供一个真实的结果和还原事实。但是,您知道司法鉴定文书几人的朋友就很少了。司......


·股权交易流程都有哪些?
      股权交易流程都有哪些?一、股权交易流程都有哪些?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


·公司当前市值是股东权益吗?
      公司当前市值是股东权益吗?公司当前市值并不完全是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股东权益亦称产权、资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