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律规定的非法集资有哪些?

我国刑法中对于可以吸纳公共存款的主体做了明确的规定,凡是不属于规定范围内的主体或个人的集资行为都定性为非法集资罪或非法吸纳公共存款罪,但是在法律上两者的具体行为又有所区别,那么法律规定的非法集资有哪些?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非法集资有哪些?
  根据上面所提到的法条,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非法集资行为的主体和客体以及具体行为,法律都是有明确的规定,而非法集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民个人的财产权利,在实际生活中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应该要了解对非法集资行为有一个准确的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还可以保释吗?
      一、人民检察院批捕后还可以保释吗?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法规有哪些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法规有哪些如今,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各种的建筑。并且,我国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各种工程也是在不断地加速增长过程当中。各种各样的......


·什么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
      什么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依该条规定的精神,......


·股权转让协议各阶段买受人的权利是什么?
      股权转让协议各阶段买受人的权利是什么?股权对于持股人来说是相当的重要的,但是如果想要转换其他的项目投资,手里没有资金的情况下持股人会对股权进......


·在法律上什么是合同的预期违约
      什么是合同的预期违约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其行为表明履......


·刑事抗诉与上诉有什么不同
      一、刑事抗诉与上诉有什么不同刑事抗诉与上诉主体不同、理由不同、提起方式不同、上诉、抗诉的途径不同。上诉只能在一审判决后判决未生效的上诉期内提......


·严重失职的情况应该怎么判定?
      我们发现有的单位在辞退员工的时候,给的理由是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严重失职,但员工的行为是否构成严重失职,并不是单方面的由单位说了算的,那么此时......


·死缓复核中的辩护要点有哪些?
      死缓复核中的辩护要点有哪些?一、死缓复核中的辩护要点有哪些?1、辩护律师承办死刑复核案件,应当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尽快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庭......


·爆炸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触犯爆炸罪要判几年
      爆炸物品,包括炸弹、手榴弹、地雷、炸药(包括黄色炸药、黑色炸药和化学炸药)、雷管、导火索、雷汞、雷银等起爆器材和自种自制的爆炸装置(如炸药包、炸......


·监护人员不到位该怎么办
      监护人员不到位该怎么办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属于不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工程经济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经济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工程行业也实现了繁荣发展。但在工程项目的合作中也会有经济纠纷的存在,在出现工程经济纠纷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