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法典64条规定的是什么?

民法典64条规定的是什么
  
  在我国工商局依法登记公司法人以后,公司就可以正常的进行经营和运转了。但是如果说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要变更公司法人的话,公司法人的变更不能仅仅在内部开展。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64条当中对于法人的变更就有所规定。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民法典64条规定的是什么?
  
  一、民法典64条规定的是什么?
  
  第六十四条??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 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三、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 (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四、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了还能追究责任吗?
  
  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公司。也就是说,法人代表在职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是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法人代表故意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就可能受到刑法处罚。所以,要分而论之。公司法人变更了,其之前从事的公司职权范围内的行为直接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就不能再追究该“前”法人代表的责任。若是严重危害公司利益触犯了刑法的行为,则由其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64条当中就是要求,如果说公司在存续期间,因为特定的原因要变更公司法人的话,需要到我国的工商局依法进行变更。在变更公司法人的时候,需要提交公司修改过以后的章程,公司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等材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


·贩毒的标准多少会追究刑事责任?
      贩毒的标准多少会追究刑事责任?一、贩毒的标准多少会追究刑事责任?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愿离怎么办?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愿离怎么办?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愿离就要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


·原始证据的证明力是否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
      原始证据的证明力是否大于传来证据的证明力?证据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原始证据是第一手资料,直接来源于案件的事实,而传来证据是二手资料,......


·处理债务纠纷双方要提供什么证据
      处理债务纠纷双方要提供什么证据一、处理债务纠纷双方要提供什么证据1、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


·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是怎么认定的
      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是怎么认定的一、什么是破产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


·特许经营协议范文是怎样的
      特许经营协议范文是怎样的特许经营协议范文特许人:受许人:各方对下列事项达成一致:第1条宗旨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


·死亡人员工资是否缴纳个税
      死亡人员工资是否缴纳个税要分情况。若此人当月发生了收入后去世,且此部分个税应于下个纳税期申报缴纳,那其当月收入可以免交个税。若是当月申报的话......


·合同签订时间是否影响合同效力
      合同签订时间是否影响合同效力一、合同成立时间的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对合同成立时间的法条规定,应为合同各方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如该......


·员工提出挂靠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几种?
      现实生活中,有的人离职后,又不想中断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缴纳,于是纷纷挂靠到其它公司,同其签署劳动合同,但是并不真正提供劳动。这样形成的劳动关......


·他项权证办理需要多少天?
      他项权证办理需要多少天?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期间,有些人可能会有一些疑虑,比如在这个过程中,办理他项权证的时间是多久?那么根据相关的说法,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