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企业倒闭公司法人逃跑的后果是什么?

企业倒闭公司法人逃跑的后果是什么正常情况之下的企业倒闭的话,肯定是需要经过国家组织的相关人员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以后,然后依法注销登记。这样做最重要的就是为了规避企业通过倒闭的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债权关系。如果公司即将倒闭,但是公司法人却选择逃跑,这种做法是极端不可取的。那么,企业倒闭公司法人逃跑的后果是什么呢?
  一、企业倒闭公司法人逃跑的后果是什么?
  
  1、涉及经济关系的赔偿违约责任
  《民法通则》第43条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条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2、因违法行为被罚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1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如果查明企业法人有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可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给予罚款的处罚。第62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依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采用罚款、拘留制裁措施,必须经院长批准,另行制作民事制裁决定书。《民法通则》第49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公司倒闭法人要坐牢吗?
  企业破产并不招致法定代表人有罪的必然结果,如行情下行、银行收贷导致正常运营的资金链断裂等客观因素导致企业破产的,法定代表人并不必然有罪。《破产法》第125条规定,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导致破产的原因很多,老板如违反了上述的规定,才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这是一层,第二,该违反必须是又人起诉,第三,该起诉又被法院以判决或裁定的方式认定,才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必然的刑事责任。因此所谓的坐牢后果几乎很少出现。但因已经出现破产原因,则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及时申请破产而导致企业职工、社保和税收、其他债权人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则其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必然增加。破产申请是一个及时有效的止损途径,是确保各个债权人公平受偿、实现权利最大化的最为高效的一种手段和途径。我国民法通则第49条当中规定,企业倒闭公司法人逃跑的话,可以对公司法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为公司的其他股东,如果企业即将倒闭,但是公司法人却拒绝承担责任,自己却抽逃资金逃跑的话,一定要及时的向公安机关举报,或者说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书,要求依法追究公司法人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辞退员工的补偿怎么记账?
      辞退员工的补偿怎么记账?辞退员工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先进入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然后分配进入管理费用。辞退员工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属于辞退福利......


·工伤后老板赔点钱让回家合理吗?
      工伤后老板赔点钱让回家合理吗?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一般公司要积极申请工伤,让员工及时享受工伤赔偿。但是,有些不正规的公司,为避免承担员工工......


·回迁房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的面积不一致怎么办?
      一、回迁房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中的面积不一致怎么办?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车祸精神损失费由谁赔
      因为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有一些以外,如果遇到了车祸的情况,我们想要索取相应的精神赔偿金的话,肯定会遇到很多的问题。首先,关于车祸精神损失费应......


·网上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流程是什么?
      网上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流程是什么一、网上办理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流程是什么?第一步:准备申报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


·行政不作为可以申请复议吗
      行政不作为可以申请复议吗?算具体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


·交通事故陪护误工证明模板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陪护误工证明模板是怎样的?交通事故陪护误工证明模板如下:兹证明,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是我单位正式员工,工作岗位为,其自年......


·公司上市需要的条件都有哪些
      公司上市需要的条件都有哪些(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


·房屋认购书是什么意思?
      房屋认购书是什么意思商品房认购书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一份合同,而且独立于正式房屋买卖合同。认购书并不是购房过程中的必须的法律程序,在《民法......


·婚前房屋婚后可以增加所有权人吗
      一方在结婚之前就购买的房屋,此时通常都是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但在结婚之后可能由夫妻共同来还贷,另一方也就会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也就是增加所有......


·故意泄露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
      故意泄露商业秘密罪如何处罚?现在没有泄露商业秘密罪,只有侵犯商业秘密罪,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