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调解书怎样才生效 法院是如何调解离婚的

相信您都知道,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法官需要按照规定先进行调解,在调解失败的情况下才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而要是调解和好或者调解离婚的话,就需要签订离婚调解书,那一般离婚调解书怎样才生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调解书怎样才生效
  
  调解书生效自签收之日起生效
  
  离婚调解书生效后具有如下效力:
  
  (一)结束诉讼程序
  
  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
  
  (二)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法院调解生效后,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
  
  (三)一定程度的强制执行力
  
  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法院是如何调解离婚的
  
  法院调解的原则,是指在进行调解活动和达成调解协议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调解应当遵守以下两个原则:
  
  (一)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进行调解工作和达成调解协议都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为前提,不能强迫。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在程序上的自愿和 在实体上的自愿。
  
  (二)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人民法院主持的调解活动和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合法原则要求:
  
  第一,调解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二,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政策、法律的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共利益。在理解合法原则时,应当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要正确处理自愿与合法的关系。
  
  第二,对调解协议合法性的要求与判决合法性的要求程度不同。
  
  法院调解不仅仅是法院运用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也是法院行使审判权和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结合。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对自己的民事权利自由处分。这是法律所赋予我们的权利。
  
  离婚调解书是在法院的注册之下约定的具体内容,此时需要在双方当事人签收之后才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同时由于离婚调解书属于法律文书,因此在生效之后也是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至于离婚调解书怎样才生效,上文中我们已经作出了讲解,要是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公司降薪劳动合同有效吗?
      一、公司降薪劳动合同有效吗?其实在降职降薪之后,原本的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的确改变了,因此也有必要更改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根据规定,由公司和......


·舟山精神司法鉴定的实施流程?
      在犯罪嫌疑人或刑事案件相关责任人中存在一类特殊的人群:精神障碍者。精神司法鉴定在现代社会中是不可缺少的。在该领域,舟山精神司法鉴定有着较多经......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多少天到法院
      一、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多少天到法院?批准逮捕后一般情况会在3个月内起诉到法院(侦查2月审查起诉1个月)。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


·一、离婚办理房产转按揭怎么分割?
      一、离婚办理房产转按揭怎么分割?(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


·劳务再转包的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明确禁止转包并对转包的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


·消费贷款获得批准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消费贷款获得批准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一、消费贷款获得批准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一)收入稳定的工薪族商业银行虽然大面积布局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但......


·法律中规定的有自动离婚的情况吗
      有的夫妻可能会在婚后协议中约定,要是一方有出轨行为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自动离婚,甚至还有的人认为只要夫妻分居达到两年的时间那么就能自动离婚。......


·离婚什么情况不用付抚养费?
      原则上,父母离婚不能免除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因此一方实际抚养子女长大的,另一方也要支付相应数额的抚养费才行。但现实中,有些情况下却是可以不用付......


·一、1-4级工伤退休待遇是什么?
      一、1-4级工伤退休待遇是什么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


·代位权善意第三人是什么?
      代位权善意第三人是什么?代位权诉讼中的第三人是债务人《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债权人可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法院也可以通知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参......


·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在我国,土地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之分。公民使用国有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这一般会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加以体现。而我国国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