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从左右以来,房价一直在上涨。上涨后政府出台了多种政策,对房价

从左右以来,房价一直在上涨。上涨后政府出台了多种政策,对房价进行调控,为了保护购房目的为居住而非炒房的购房者,征收房产税也是其中一项政策,如今各地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对拥有多套房产的投资者和疑似炒房者进行收税,重庆也发布了房产税政策,重庆房产税最新政策的改动是怎样的?以下是相关解读:
  
  一、最新政策文件
  
  1月13日,重庆市政府第15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
  
  市政府决定将《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征收对象”和“税率”中的“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修改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自1月14日起施行。
  
  (一)试点区域
  
  渝中、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大渡口、南岸、北碚、渝北、巴南。包含北部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征收对象
  
  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
  
  独栋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
  
  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
  
  新购住房是指“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
  
  (三)纳税人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人为应税住房产权所有人。
  
  (四)税率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五)应纳税额计算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
  
  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其中,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暂行办法”施行前的独栋商品住宅,允许纳税人选择一套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二、重庆房产税新政策解读
  
  重庆2017年房产税新政策到底有哪些呢?政策出台以后,重庆市的地税局就发布了公告,房产税的征收区域一般是主城九区,对于一些已经经过地税机关通知申报后,但是还没有申报纳税的市民,地税机关一定会依法采取相关的措施。一般是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还需要提请阻止出境、媒体的曝光、交易的限制、银行的扣款等相关的措施来追缴税款,并且还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方面的责任。
  
  (一)重庆2017年房产税新政策解读
  
  根据重庆的地税局方面介绍,目前共有三类住房需要申报缴纳相关的房产税,第一类就是一些是个人拥有的独栋的商品住宅,同时也是指一些独立、单栋同时还与相邻房屋没有共墙、无连接的成套的住宅。第二类就是一些二套房,一般是指在重庆市没有户籍、没有企业、没有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的住房。第三类就是一些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一般就是指建筑面积交易的单价达到上两年的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的建筑面积均价是2倍(含)以上的住房。上述的住房都是需要交纳房产税的。根据介绍,目前重庆市的高档商品住宅的房产税起征点已经达到了13192元(均价一般是6596元/平方米的2倍)。就是说,如果是今年在重庆新买的住宅,那么建筑的面积单价应该要在13192元/平方米以上,这也是需要缴纳相关的个人住房房产税的。
  
  (二)重庆2017年房产税新政策注意事项
  
  那么,重庆2017年房产税新政策又有哪些呢?对于房产税的税率问题,相关的负责人还介绍,一些独栋的商品住宅、“三无人员”的第二套普通住房以及一些建面成交单价在均价的3倍以内的高档的住房,税率一般都为0.5%;还有一些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一般为1%;同时还有一些4倍(含)以上的住房,税率一般为1.2%。同时,税务部门还解释,纳税人应该在《暂行办法》施行前,拥有相关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一般是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的住房,免税面积一般是100平方米;还有“三无人员”第二套的普通住房也是没有免税面积。自从国务院的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以后,具体的征收办法都是由试点省份人民政府自行制定的。很快,上海还有重庆就公布了房产税的细则,重庆房产税的税率一般维持在0.5%-1.2%,上海的税率一般维持在0.6%或者是0.4%。试点政策还没有在全国推广。
  
  重庆房产税最新政策规定了试点的区域、征收对象、纳税人税率计算方法等条款,新修改的政策关于征收对象购买房产的条件,已经将第二套修改为第一套及以上的住房,相当于扩大了征收的范围,对购房者有了更多的限制,在本办法实施前已经拥有住宅的人群,对于其房产的面积数有相关规定。有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就安全了吗
      房子是我们睡觉、吃饭以及生活的地方。所以说,房子的重要性可想而知,尤其是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奋斗打拼很久,就是为了能拥有一......


·二手房个税谁承担?二手房税费如何计算? 二手房交易是房产交
      二手房个税谁承担?二手房税费如何计算?二手房交易是房产交易市场常见的交易种类,很多人也因为二手房相对新房价格低廉将其作为购房首选。但我国为了......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能随时走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辞职能随时走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


·我国国际贸易反倾销的现象和应对策略是什么?
      我国国际贸易反倾销的现象和应对策略是什么?众所周知,当今社会科技日新月异,无论在世界上的哪个地方,都不再存在距离问题。于是经济全球化也变成了......


·走私罪中数额较大是多少
      走私罪中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知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判处10年以上)。而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


·超出申请工伤认定时间该怎么办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受伤职工或其家属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此时都需要注意一个认定时间的限制,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认定,否则......


·车辆定损车主是否到场
      车辆定损车主是否到场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受到损伤之后,车主要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就会派人来对车辆进行定损,那么很多人就有一个疑问,车......


·在郑州有办醉驾的没有?
      在郑州有办醉驾的没有?无论在我国哪个省市,醉酒驾车或醉酒驾车引发交通事故,均要按照交警的指示与法律的规定处理,没有任何逃避的方法。醉酒驾车会处......


·一、劳动合同工是企业正式员工么?
      一、劳动合同工是企业正式员工么?劳动合同制员工是正式工的。严格来说现在的所有在岗人员应该都是合同工,但是劳动合同制员工签约时间长,有合同做保障......


·原告以某一法律关系起诉后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针对同一争议事实,原告以不同法律关系为由再次起诉,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把握核心是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三个方面,即前诉与后诉在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三方面存在一致,则构成重复起诉;......


·当事人买遗产房需要什么手续?
      一、当事人买遗产房需要什么手续?依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购买遗产房和购买其他房屋的手续是一样的,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都可能进行买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