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渠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内容是怎么样的?

渠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内容是怎么样的?
  国家在处理很多事物时,应该对有些信息进行保密,比如涉及到国家秘密的,商业秘密的,或者试是一些个人隐私的。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为了做好政府的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所以出台了相关的审查办法。那么渠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属性审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明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
  
  行政机关的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的负责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保守国家秘密的人员,负责协助做好本机关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和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
  
  第五条 各级行政机关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审查。
  
  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经权利人(第三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第六条 各级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保密审查:
  
  (一)填报初审。本单位信息提供部门的信息填报责任人负责信息填报,并负责信息填报初审。
  
  (二)审核。本单位信息提供部门负责人负责对信息填报责任人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
  
  (三)审发。本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对审核后的信息进行审发。
  
  (四)无法确定是否涉密的信息界定。无法确定是否涉密的信息由同级保密部门负责界定。
  
  第七条 各级行政机关应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和网络运行安全。
  
  第八条 对于依法解密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应由原确定该信息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机关审查确定。
  
  第九条 在同级国家保密局的指导下,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各级行政机关做好相关的协助工作。
  
  第十条 各级行政机关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相关培训。
  
  第十一条 各级行政机关未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
  
  各级行政机关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限期纠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行政在处理一些事物时,可能会涉及到国家秘密,或者是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对这些信息进行保密,各机关应该加强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信用卡诈骗15万判缓刑处理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日常生活中,您对信用卡应该是特别的熟悉吧。现金社会可以说几乎每个人都会有一张信用卡,甚至好几张。信用卡的作用是便于我们提前......


·要怎么申请土地使用证
      要怎么申请土地使用证一、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1、所需资料: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


·没有借条一万元不还怎么起诉
      没有借条一万元不还怎么起诉一、没有借条一万元不还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


·农村抚养费最高标准是多少?
      无论是在城镇还是农村,在父母离婚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都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相较于城镇,农村由于经济不发达,故......


·替公司打借条属于职务行为么
      替公司打借条属于职务行为么《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有哪些?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有哪些一、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并自愿选择调解的,应及时申请。......


·他项权证交银行多久放款?
      现在,买房依然成为很多的普通百姓的一件大事,不管是一线城市还是三四线城市,虽然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要限制房地产的过热形势,但是依然阻......


·婚前买房婚后如何加名字
      男女两人结婚后,通常会涉及到对原房本上加名。在房产证加上配偶的名字,在法律上来说,实质就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现实中,经常出现男女在婚前买房......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夫妻要是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此时需要对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作出处理。尤其是在对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是有一定原则的。那么离......


·检察院批捕是不是就要判实刑?
      一、检察院批捕是不是就要判实刑?不是逮捕就会被判刑。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


·涉外民事诉讼期间是多久
      涉外民事诉讼期间是多久一、涉外民事诉讼一般认为,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审判及执行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