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权转让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股权转让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股权转让对于各股东和公司来说,这实际上也是比较常见的。股权转让是建立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之上的,但是股权转让以后,实质上很多的利益关系都发生了相应的转变。最重要的就是股权转让以后的利润分配问题发生了改变。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股权转让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股权转让协议的格式是什么?
  
  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_______ 乙方(签名) :_______
  
  股权转让协议中股权转让方、受让方,股权转让的发生地,股权转让的价格和付款方式,以及双方对于股权转让以后的责任义务等这些都要交代清楚。股权转让,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着对公司的有些决策权也发生了转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对工伤鉴定的流程相信您已经非常熟悉了,但是很多时候我们遇到的问题并不是如此简单就能得到解决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劳动者并没有与用人单......


·被告人认罪律师无罪辩护是否可以?
      被公诉机关起诉的被告人在开庭之前可能还一直坚持否认诉讼指控的犯罪行为,当律师开始准备为其进行无罪辩护的时候却又在审判的过程中承认了所有的行为......


·最高院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中涉及数额较大是什么
      最高院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中涉及数额较大的解释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规定》: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


·代书遗嘱见证人没签字是否有效
      代书遗嘱见证人没签字是否有效如果代书遗嘱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代书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订立遗嘱可以通过其他人代写的,代书遗嘱......


·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些从事危险性比较高的职业的劳动者十分害怕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你没在意外事故发生之后,就会给自己的身体带来一定的损伤严重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


·行政处罚法定程序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会有触犯治安管理条例的行为,这类行为一般会处以行政处罚,比如罚金、批评教育以及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一般适用于情节较轻、造......


·加班工资算在工资总额里吗 一、加班工资算在工资总额里吗?
      加班工资算在工资总额里吗一、加班工资算在工资总额里吗?加班工资算在工资总额里。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


·房屋不动产他项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房屋不动产他项权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不动产他项权证如何办理流程,他项权证是房屋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一般是指抵押权利,如果房产有抵押,房......


·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无效劳动合同分为全部无效
      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无效劳动合同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表现形式为:(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一、交通事故几百万赔偿不起会坐牢吗?
      一、交通事故几百万赔偿不起会坐牢吗?交通事故几百万赔偿不起不一定会坐牢,因为坐牢它主要是刑事责任的承担,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赔不起可以约定分期付款......


·非法拘禁可以判缓刑吗 非法拘禁罪的特征是什么
      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对其人身自由进行了侵犯的话,轻则认为是一般的情况行为,承担的仅仅是民事方面的责任,如果情况比较严重被认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