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很多国有企业都暴露出不少问题,改制迫在眉睫。国企改制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通常会涉及到职工的调动,有些职工因此下岗失业,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确定?
  企业改制时,应从企业净资产中一次性剥离职工安置费。原属固定工的,根据职工本人连续工龄,按每年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1个月工资的标准计提,最多计提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原属劳动合同制职工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1个月工资的标准计提。月工资计算标准为职工在企业改制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如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月平均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企业改制方方案是怎么制定的?
  1、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2、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委托改制企业或者中介机构制订,但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改制方案不得委托该改制企业制订。3、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企业概况及近三年资产和财务状况,改制的基本原则、目标和程序,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方案,改制后企业股权设置方案和企业发展规划等。4、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国资企改〔2004〕10号文件的规定报经批准。改制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5、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税务、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等相关审批事项的,应先报经市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市深化办协调审批。综上所述,在国企改制过程中,职工下岗的情况非常普遍,企业改制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需要对下岗职工进行补偿。经济补偿金按照职工的月工资为计算基数,按照工龄核算补偿金额。职工的工龄每增长一年,经济补偿金就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企业没有及时支付的话,下岗职工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类别是怎样的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类别是怎样的挪用资金属于《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刑法》规定:第二百七十一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


·继承人有农村集体土地继承权吗?
      继承人有农村集体土地继承权吗?农村集体土地是不存在继承的情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


·如何理解犯罪构成名词解释?
      犯罪行为是危害社会安定的一大要素,司法机关在审理犯罪行为时,需要从理解犯罪构成名词解释入手,然后判断犯罪行为人实施了何种犯罪行为。对于公民个......


·管制怎样执行,什么部门执行管制?
      管制怎样执行?此时除了要知道犯罪分子被判管制之后在哪里执行外,同时还要搞清楚应该是谁来执行管制。在我国,管制是要轻于拘役的,毕竟管制是限制罪......


·公司只申请工伤认定不做劳动鉴定怎么办?
      当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的三十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对职工劳动能力造成影响的,还应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外地倒烟30万会坐牢吗
      会坐牢。根据刑法: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


·一、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条件是什么?
      一、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条件是什么?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候,可以分割,或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藏匿,挥霍共有财产,对方可以要求分割共有财产,......


·一、分公司劳动合同的管辖规定是什么?
      一、分公司劳动合同的管辖规定是什么?分公司劳动合同的管辖规定是劳动方面的纠纷所发生的地方法院来进行一个具体的管辖,当然了,在分公司和劳动者之间......


·产品质量标准制定的管理规程是什么?
      尽管科技是人们发展的重要生产力,但是光有想法往往是不行的,光有理论基础,不去实践也是不行的,但是实践过程中的创造该如何进行也是相当关键的,制......


·撤销权如何行使权利?
      撤销权如何行使权利?撤销权如何行使是关乎权利人的合法权利能否得到保障的关键问题,它的行使方式在我国法律也有明文规定,需要依法行使。我们我们也......


·公开招标程序是什么?
      公开招标程序是什么?公开招标程序是什么1、编制/论证/确定招标文件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技术需求确定后五日内编制/论证/确定招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