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个人非法集资700万要判多少年?

近年来,在投资理财领域,非法集资犯罪多发,给不少老百姓带来了严重经济损失。公安机关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一直很大,查处了一些大案要案。按照集资诈骗的立案标准,个人非法集资1万元就构成犯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个人非法集资700万要判多少年?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个人非法集资700万要判多少年?
  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集资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第五条: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非法集资的特点是什么?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综上所述,根据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个人非法集资7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应当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会重点根据非法集资的金额、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做出量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将集资款全部退还的话,法院可以考虑从轻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扬州商标抢注应该怎么办
      扬州商标抢注应该怎么办一、扬州商标抢注应该怎么办首先,明确对方是否为“恶意抢注”,若确定为恶意抢注,在还未抢注成功时可以在对方注册商标的......


·上海人力资源网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
      上海人力资源网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是什么?在劳动合同法第17条有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的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


·签的合同生效具备哪些条件
      签的合同生效具备哪些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需要具备下列条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


·代通知金分类。
      代通知金分类。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


·婚前银行存款怎么算?
      婚前银行存款怎么算?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而且,这种记录公信力比较强,法官采信的......


·开发商逾期交房
      开发商逾期交房,可否解除购房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


·不允许结婚的登记的病是什么
      不允许结婚的登记的病是什么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


·强拆主体是镇政府还是村委会?
      违法建筑强拆主体是镇政府还是村委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时,强拆的主体既不是镇政府,也不是村委会,而是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


·定损需要双方到场吗
      定损需要双方到场吗一、交通事故定损需要双方到场吗一般情况下是按标的车辆(被保险人)和三者车辆划分,定损时如果是定三者车辆的损失,一般要双方都到......


·劳动仲裁中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有什么区别?
      劳动仲裁中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有什么区别?劳动仲裁中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的区别主要单位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同,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合同承担的社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