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返还彩礼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当今社会,中国很多地方都还保留着彩礼的习俗,也就是男方去女方家提亲时应给付一定数额的财物以表示诚意,关于彩礼,我国法律也对此作了相关的规定,为了帮助您做一个了解,我们下文整理了彩礼的相关内容,供您阅读。
  
  一、关于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婚礼彩礼钱由谁支配?
  
  (一)给娘家彩礼的钱属于娘家
  
  彩礼钱是男方对女方表达心意的一种体现,一般来说彩礼钱都是归女方所有,彩礼的分配也是由女方家把控的。
  
  如果女方家庭状况不是特别好的话,那么彩礼钱就有可能留给娘家用了。
  
  也有的是娘家暂时替女儿保存这笔彩礼钱,也不会去使用这笔彩礼钱,等到女儿需要用钱的时候,再把彩礼钱给女儿。
  
  (二)给娘家彩礼的钱属于女方自己
  
  大部分的女方家长都会把彩礼钱留给自己的女儿,由她们自己决定如何处理这笔钱。
  
  (三)给娘家彩礼的钱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天下父母心,就算女儿出嫁了,父母也还是会担心女儿会过的不好,就会把彩礼钱给女儿婚后的家庭生活,去补贴家用,希望小两口的日子可以过得更好一些。
  
  目前来说,我国法律上对彩礼的归属并未做出相应的明确规定,所以给娘家彩礼的钱具体属于谁,这都是婚姻双方自主决定的,属于婚姻双方可以协商的范畴,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但是无论是谁接收了这笔给娘家的彩礼钱,只要是男女双方的婚姻未成,都不影响男方去要求退还彩礼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男方给付女方的彩礼是不返还给男方的,但是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以上就是我们的解答,要是你有任何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他们将为你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偷盗罪的审查起诉程序是什么?
      偷盗罪的审查起诉程序是什么?1.由案件承办人负责审查案件的管辖、审查随案移送的文书和证据材料,并作出适当处理。2.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使......


·工伤认定10级能赔多少
      我们都知道,进入了一个公司之后公司会为我们每个人购买保险,那么其中就有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的赔偿金额可能是您十分感兴趣的。那么工伤认定10级能赔......


·债权债务合同置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债务几乎是所有企业都会遇到的问题,那么,债权债务合同置换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置换就是交换,最直接的理解就是对于债权债务,所属公司已经完成了......


·两个人打架逃逸怎么处理?
      现实中有很多人在打架后发现对方被自己打伤甚至出现了重伤的情形就会慌乱之中逃逸,对于受伤的一方来说对方的逃逸无疑是让自己没有了索赔的对象,而国......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书起诉可以增加新内容吗
      不可以,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一般是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除非增加的诉讼请求与原争议不可分割,法院才会同意增加诉讼请求。对劳动仲裁不服,向法院提......


·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是什么?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指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查?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查?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由公安机关进行缉查,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


·三个股东需要设立董事会吗?
      董事会,就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按公司或企业章程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


·一、买下商场商铺产权是多少年?
      一、买下商场商铺产权是多少年?纯商铺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40年,商住综合的是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


·社保暂停能证明劳动关系解除么?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因自身经营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后,就应该停止缴纳社保,并且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劳动者可以提出仲裁申......


·最高关于重婚罪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一、最高关于重婚罪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民诉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