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害人有过错的量刑内容怎么样?

通常,一个刑事案件,被害人都是没有过错的,被害人本身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所以通常都是一个案件的原告,但是也存在着被害人有过错的时候,或许就是因为被害人的过错导致行为人犯罪的一个过程。那么被害人有过错的量刑内容怎么样?
  
  一、被害人有过错的量刑内容怎么样?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刑事被害人对犯罪的发生存在过错,是可以对犯罪分子的量刑予以相应的从轻处罚
  
  被害人过错是指对被害人实施的诱发犯罪行为人产生犯罪意识或激化犯罪行为的不当行为的否定性评价。被害人过错是否能成为对犯罪分子量刑的一个因素,在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下面笔者将对我国司法实践中被害人过错行为进行分析,以其更好的把握被害人过错对犯罪分子量刑的影响。
  
  被害人过错在具体犯罪案件表现为多种多样,既有严重的犯罪行为,也有轻微的行政违法和民事侵权行为,并非所有的过错行为都会影响量刑。被害人过错行为包含有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危害后果、侵害法益等客观方面因素,因此,应该明确具有刑法意义的被害人过错行为的要件,才能更好以解决作为量刑情节的被害人过错行为的认定问题。被害人过错行为具有的特征:
  
  1、被害人过错行为属不当行为。被害人的过错行为是被害人有意识的不当行为。被害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行为主要有被害人故意的辱骂、寻衅滋事、偷窃、殴打等行为;过失行为主要有被害人的过于自信的行为导致他人人身,财产的损失或者保管财物不当等行为。当被害人的过错行为成为导致犯罪发生的诱因,即可认为该行为是不当行为。
  
  2、被害人过错行为侵害了法益。被害人行为的侵害对象包括人身、财产、人格等权利和利益。侵害的正当法益又可分为一般后果和严重后果。如被害人长期吃拿卡要,欺行霸市,因此而引起被告人实施报复犯罪,此种过错行为虽然侵害法益的一般后果,但是也应在量刑中予以考虑;被害人无故殴打他人的行为,侵害到被告人人身时,而导致被告人犯罪,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后果的,其过错行为可以成为被告人的量刑情节。
  
  注意:如果被害人过错行为侵犯的是被告人的不法利益时,在量刑中不予考虑。
  
  3、被害人的行为应该具有违法性。行为的违法性通过两方面因素表现:行为违反的法律和侵害的法益。单独一个方面无法全面表明行为的违法性,对于同样是侵害财产权益的行为,应该区分刑事违法性和一般民事违法性。具有量刑情节意义的被害人行为至少应该具有民事违法性。
  
  4、被害人的行为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产生存在关联性。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都是指行为与行为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主要是一种客观的联系。虽然作为量刑情节的被害人过错行为应该与被告人的犯行在原因或者结果方面有一定的关联,毫无关联时不能在被告人的量刑中予以考虑。
  
  被害人过错行为对被告人量刑的影响: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过错行为分为一般过错和重大过错,不同的过错对被告人的量刑产生的影响亦不同。
  
  被害人的一般过错:被害人采取违法或不道德手段侵害犯罪行为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一般过错主要表现为一般的不道德的挖苦、辱骂或者是采取违法的轻微肢体动作。由此引发的犯罪的原因,以一般社会道德标准看,属于非常轻微或者可忽略不计的,因此在对被告人量刑时,即使是酌情从轻,从轻的幅度也是非常轻微的,一般低于基准刑的10%。
  
  被害人的重大过错:主要指被害人实施了违反犯罪行为或者严重背离社会道德标准的行为,侵害了被告人或者其亲属的合法的人身、财产权利。主要表现有长期暴力等侵犯人身健康权利的,长期侵犯财产权利的。因此在量刑时,应当根据过错行为的性质、情节、产生的后果等综合考虑并结合案情,对于被害人有明显过错或重大过错的,在量刑时从轻的幅度应当在基准刑的20%-30%范围以内。
  
  应当注意的是被害人的过错行为的时间性,如果被害人有过错行为,但是在过错行为停止了一定时间后,被告人才实施犯罪行为,那么,我们可以认为被告人具有直接之故意,而不认定被害人存在过错。
  
  以上就是被害人有过错的量刑内容怎么样的详细内容,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当被害人的一个过错的行为导致了犯罪发生,那么该行为应该是不当的行为。如果被害人的过错行为,对罪犯犯罪有直接的关系的,那么法官在判刑时,对于罪犯会从轻处罚。若对以上内容还有不理解的,可以详细的咨询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强制执行的期间多久执行完?
      行政强制执行的期间多久执行完?一、行政强制执行的期间多久执行完?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有哪些?您都知道,就在现今社会而言,知识产权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但是什么是知识产权呢?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又有哪些呢?对此,的我......


·陕西省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陕西省离婚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


·无锡市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如何处罚故意伤害罪
      行为人要是对他人人身进行损害,并且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损害结果的,那么就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在无锡市,这个故意伤......


·关于工程质量向谁举报?
      现在走到城市的大街上,可以看见高楼林立,格式各样的商场,什么万达,群星城等等千姿百态的商场非常的常见。这些都是已经完成的工程成果,已经都是通......


·通常在购买了商品房之后,最后才是去收房,但此时并不是简单的交
      通常在购买了商品房之后,最后才是去收房,但此时并不是简单的交付了钥匙就行,还需要购房者实际对房屋作出相应的验收,看看是否存在什么问题,这样尽......


·网络诈骗案刑事立案标准是多少
      网络诈骗案刑事立案标准是多少?网络诈骗在我国的发案率很高,许多人轻信了网络上的诈骗信息,导致自己被骗去了大量的财产。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您一定......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如何赔偿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赔偿标准原则上是按照50%予以赔偿,但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结合案件的实际予以调整赔偿......


·1万元是信用卡诈骗本金计算利息吗
      1万元是信用卡诈骗本金计算利息吗?信用卡诈骗金额是以本金计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


·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
      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一、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对于房屋“面积缩水”的问题,应该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做的测量面积为准。如果面积误差在3%......


·南京司法鉴定怎么申请?
      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不仅需要对案件的性质进行区分,必要的时候还需要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取证,但是在取证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办法分别证据的真伪这个时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