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新婚姻法对过错方怎么处理?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我们都知道很多夫妻到离婚的地步,都是有原因的,要么双方性格不合,要么子女教育问题,而对于巨大多数女性而言应该是不能容忍对方出轨,对彼此情感的背叛,那么,《民法典》对过错方怎么处理?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民法典》对过错方怎么处理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民法典》对过错方怎么处理《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分割原则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要求损害赔偿。与财产分割没有直接关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这一规定比较突出的规定是,第一,提出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的照顾无过错原则;第二,第一次提出了对隐匿财产能行为的惩罚。但是《民法典》仅仅将司法解释中的对隐匿财产等行为的处罚措施引入法律,而对于其他过错,规定了损害赔偿方式,而不是对财产分割的份额予以调整,它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由于对同一过错,不能重复惩罚,我们认为,《民法典》否决了对财产分割中的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各地多数法院基本上都停了对该原则的继续适用。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考虑的因素仅是子女权益和女方权益,不涉及过错或无过错的因素。但为了体现公平,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通过以上阅读,相信您对于《民法典》对过错方怎么处理应该已经有所了解,法律不仅是维护社会秩序,也是坚守社会的公平,对于婚姻中的过错方导致离婚时《民法典》规定的内容是使其财产分割减少,但也有特殊情况存在,就是虽然有一方过错导致离婚但另一方隐藏或变卖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也会有公平判决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电话通话录音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吗?
      合法的录音资料即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呈现在法庭之上。视听资料作为证据形式之一,是被法律认可的证据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


·北海征地补偿2023内容是什么?
      北海征地补偿内容是什么?一、实行评估补偿机制(一)项目用地范围内需搬迁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含附属设施)补偿标准由市辖区政府土地房屋征收管......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主要内容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主要内容2015年11月26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对于私募基金的募集信息披露......


·法律规定诈骗好多钱构成犯罪
      诈骗好多钱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


·郑州政府征地补偿标准2023规定的是多少
      郑州政府征地补偿标准规定的是多少郑州现在也是我国非常重要的交通枢纽集散地,您因为各种原因辗转坐车的时候可能都途经过郑州的,现在,郑州对于市......


·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是什么?房地产企业在盖商品房之前,首先得拿到一块国有土地,通常是以参加土地拍卖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规定,使用国有土......


·怎样可以避免混淆隐私权和名誉权?
      怎样可以避免混淆隐私权和名誉权?一、怎样可以避免混淆隐私权和名誉权?了解两者的区别就可以避免混淆隐私权和名誉权了,具体的区别如下:1、隐......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哪些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


·信息公开法定时限是怎样的?
      一、信息公开法定时限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8条的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


·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申请专利意味着发明创造的保护期限是有限的。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


·申请外观专利需要多长时间?
      申请外观专利需要多长时间?专利申请费用怎么算?时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6个月-8个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需准备好产品的六个面的外观视图,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