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假释适用的对象是谁,哪些人可以假释

无论缓刑、假释,都是有自己的适用对象的,同时还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才有可能缓刑或假释。那么,针对假释来讲,其适用的对象是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假释适用的对象是谁
  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
  二、假释的实质条件有哪些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1)认罪服法;(2)一贯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4)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一贯表现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把握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还须特别注意以下问题:第一,为了贯彻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犯的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犯依法适度放宽。第二,对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惯犯的假释,主要是根据他们的改造表现,同时也要考虑原判的情况,应当特别慎重,严格掌握。根据以上内容的介绍,我们知道假释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当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法律规定是不能假释的。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年注册公司需要哪些资料 一、注册公司需要哪些资料?
      2023年注册公司需要哪些资料一、注册公司需要哪些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定刑标准是
      一、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定刑标准是什么?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定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怎么取出来
      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怎么取出来?等工作人员的通知到指定的地点去取车就行了,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最长半个月可以去提车,如果是重大事故案件需要取证处理调......


·西安两限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西安两限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限价房的准入标准由原来的“本市城六区非农户口”调整为“具有西安市居民户口或西安市居住证的家庭和人员”;家庭人均月收......


·因晚上加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因晚上加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


·聚众斗殴可以治安处罚吗
      可以。情节较轻的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罚。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执行。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


·孩子的其他监护人包括哪些?
      孩子的其他监护人包括哪些?孩子的其他监护人包括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


·劳务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于法人、组织。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


·国有企业可以发加班工资吗?
      国有企业可以发加班工资吗?国家企业当然是发放加班工资的。发放加班费是劳动法的要求,是合法的行为。《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土地使用权证年限
      土地使用权证年限个人或者集体使用国家或集体的土地,会有土地使用权证,证明对土的的使用权利。不过,无论是何种用途的土地使用权证,它都会有一个使......


·不服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中,不只是人会受到损伤,车辆也会受到损害,也需要修理,也会产生费用,车辆受到巨大撞击的,即使修理也可能会贬值。这时候当事人可以进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