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诉讼法调取发还相关规定如何理解?

在案件的侦查和审理过程中,证据对确定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和犯罪实施至关重要,因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司法机关在办案时可以依法调取案件相关的物品作为证据,在案件侦破和审判后,对合法物品应及时返还,那么,刑事诉讼法调取发还的相关规定应如何理解呢?
  
  
  1、公安机关应区分情形,合法调取及扣押善意第三人所占有的涉案物品。取证措施的合法性是所取得的物证合法性的前提。目前,公安机关扣押涉案物品的主要法律依据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需要注意的是,在治安案件调查和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中,对于涉案物品的取证措施,三部法律规范针对所处理案件的性质不同,规定了不同的取证措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为,在区分情形的基础上,“可以扣押”或“应当予以登记”;《行政处罚法》规定为,“可以先行登记保存”;而《刑事诉讼法》规定为,可以“收集、调取证据”,同时《刑事诉讼法》还进一步规定,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
  
  因此,公安机关在个案侦查时对于涉案物品持有人具有合法的侦查取证权力,可以就物品特征、物品来历、交易方式等有关方面进行调查、询问,持有人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但对于善意第三人所占有的涉案物品只有在作为刑事案件侦查时才能予以调取扣押,而作为治安案件调查时对于此类物品不得扣押。
  
  2、公安机关不宜先行发还调取于善意第三人处的涉案物品。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需要指出的是,这里追缴的是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返还的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显然,对于善意第三人所占有的涉案物品不能“追缴”。
  
  按照前文所述,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于此类物品可以“调取”,至于是否能够作为被害人的合法财产予以“返还”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调取”与“追缴”显然有着不同的法律含义。“调取”是临时性改变涉案物品占有的取证措施,而“追缴”是对涉案物品权属的终局性执行措施。因此,“调取”不等于“追缴”;“调取”也不必然导致“返还”被害人。
  
  综上所述,关于刑事诉讼法调取发还的相关规定,在理解上重点要区分从善意第三人处取得的物品如何调取和发还,由于公安机关的侦查职责范围既包括治安案件又包括刑事案件,因此,在办案过程中,可以对作为证据的物品进行询问和调查,但治安类案件不得调取扣押,刑事类案件则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检察院正式批捕黄明会被判刑吗?
      一、检察院正式批捕黄明会被判刑吗?不一定,还要经过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提起公诉。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


·一、受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多久到帐?
      一、受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多久到帐?工伤赔偿款要多久到账,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


·起诉是否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起诉是否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起诉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


·签署公司法人挂名协议书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签署公司法人挂名协议书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有时候就需要委托别人来做该公司的一个挂名法人。此时,公司......


·交通事故遇到恶意欺诈该怎么办
      对交通事故处理的时候,需要实际对受害人做出赔偿,而这里的赔偿就包括人身方面的和财产方面的,甚至有的时候还会涉及到精神方面的赔偿。但通常都是造......


·法律规定刑事自诉什么意思
      法律规定刑事自诉什么意思一、刑事自诉什么意思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


·写借条到公证处公证如何做
      写借条到公证处公证如何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


·非法集资罪判多少年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十分注重人才强国,近年来又大力支持人们自主创业。很多人有才华有实力唯独缺资金,但是你可以带着你的项目你的想法去找人投资你,这是融资。我们......


·残疾赔偿金两个9级一个十级会怎么计算?
      残疾赔偿金两个9级一个十级会怎么计算?9级20%,附加一个9级3%,一个10级2%,总共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天津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规定?
      天津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规定?国家有时候为了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就要对一些所需用地进行征收,在这过程中,国家为了保障被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就要对......


·一、书面劳动合同退休有用吗?
      一、书面劳动合同退休有用吗?办理退休不用解除劳动合同书,符合退休条件时没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证明,到本人户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