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醉酒驾车酒精含量是多少

醉酒驾车酒精含量是多少?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相关条文,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种,前者属于违法行为,酒驾人被查处后主要受到罚款、吊销驾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手段,后者属于犯罪行为,醉驾人被查处后除了行政处罚外,还会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而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的不同,那么,醉酒驾车酒精含量是多少呢?
  
  一、酒驾标准、醉驾标准
  
  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二、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
  
  酒驾处罚: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处罚标准
  
  醉驾处罚: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四、如何避免酒驾和醉驾
  
  1、安装车载防酒后驾驶系统:在车上安装能自动识别喝酒高峰时间段,能防止驾驶人检测作弊的防酒后驾驶系统,若超过国家标准汽车则无法启动。
  
  2、国家法律提供支援:国家提供酒后驾车相关限制管理法律条文,交通管理部门应借鉴国外方式对有酒驾记录人员实施强制安装防酒后驾驶系统。
  
  3、提供“酒后代驾”服务:餐饮娱乐场所为客人开设“酒后代驾”服务,或由政府开通“酒后代驾”服务专线。
  
  4、免收酒后过夜停车费:餐饮娱乐场所免收酒后客人的车辆过夜停车费,支持客人在酒后主动放弃驾驶。
  
  5、在酒标酒单上印制警示令:将“酒后不驾车”的宣传语、漫画等印在酒瓶的商标上及餐饮娱乐场所的酒水单上。
  
  6、履行社会服务令:除国家规定的处罚外,酒后驾车者还要到医院做义工。
  
  7、避免侥幸心理:消除人们“少喝酒不影响开车”的认识误区,剖析酒精对驾车者的影响和危害,警示人们放弃侥幸心理。
  
  8、录制亲情提示音:录下孩子童声“爸爸,喝酒别开车,我和妈妈在家等你”作为手机定时提醒录音,从晚上7时开始,每小时提醒1次。
  
  9、发挥车友会的作用:由车友俱乐部向全体车友发出倡议避免酒后驾车,车友之间互相监督。
  
  综上所述,关于醉酒驾车酒精含量的问题,只要驾驶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的标准即属于醉酒驾驶,对醉酒驾驶个人车辆的,将受到吊销驾照五年,刑事拘役半年以下并处罚金的处罚,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将吊销驾照十年,且十年后即使再取得驾照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同时也会受到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农村拆迁阳台怎么赔偿?
      农村拆迁阳台怎么赔偿?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


·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书
      ?离婚手续的办理,是一定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的,我们可以采取协商分割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如果是协商分割财产,是可以进行离婚财产公......


·有期徒刑的情况分为哪几种
      有期徒刑单从名字上来看就知道,这个刑事处罚有具体的期限限制,而按照我国《刑法》中的规定,在单罪进行处罚的时候,有期徒刑的刑期为6个月以上15年以......


·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每年春运的时候,铁路都是最繁忙的交通运输方式,而且平时铁路也是最运输乘客最多的运输方式,如果发生铁路运......


·房屋租赁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什么证据
      房屋租赁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什么证据(一)证明双方诉讼主体适格的证据1、自然人:自然人应当提交基本身份信息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居住证明、护照......


·监护人就是指那些没有行为能力
      监护人就是指那些没有行为能力,或者是被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的合法权益,具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未成年人以及精神病者和其他有严......


·自书遗嘱需要执行人吗
      自书遗嘱需要执行人吗?一、自书遗嘱需要执行人吗自书遗嘱不一定要有遗嘱执行人,一般由自己保管,或者交由指定遗产执行人保管。自书遗嘱要注意一......


·如果收入减少抚养费减少吗?
      有很多夫妻组成家庭并有了爱情结晶之后却发现不能与对方再在一起生活了,于是就选择了离婚。但是离婚之后,夫妻的其中一方就会丧失对孩子的抚养权,并......


·高空坠物法律手段是如何规定的?
      随着城市化不乏的加快,城市出现了很多鳞次栉比的大厦,一方面便捷了人们生活,没话了城市,另一方面也存在着安全隐患。高空坠物情形并不少见,我国法......


·行政强制执行特点都?
      行政强制执行特点都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特点都有哪些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包括: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


·房东不能单方面涨租最近
      房东不能单方面涨租最近,刚刚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中规定房东不得单方面提租金,并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