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院保全车辆期限是多久

法院保全车辆期限是多久现实中,因为交通事故而产生纠纷的,此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样的方式也是可以较好的对纠纷进行处理。这个过程中,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对方的车辆,但对车辆进行保全也是有期限的,那一般法院保全车辆期限是多久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一、法院保全车辆期限是多久1,若是诉前保全的话,原告应当在30天内起诉,否则,保全解除;2,若是诉讼中全的话,保全的期限为一年;3,若一年内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对方可以继封。二、保全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我们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已经在上文中为您作出了介绍。申请进行车辆保全的分为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两种情况看,此时法律对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的条件要求不同,但实际就保全的期限规定的还是差不多的。不过可能因为实际情况的不同,导致最终保全的期限有所差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哪些一、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哪些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


·民法典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民法典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有什么??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


·同法定代表人同股东的公司可以吗?
      一、同法定代表人同股东的公司可以吗?公司法人和股东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简单说,法人是企业的负责人。股东只是公司的资金投入者。......


·分公司能不能代表总公司签合同?
      分公司能不能代表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不能代表总公司签合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


·婚姻法哪年不承认事实婚姻
      婚姻法哪年不承认事实婚姻2001年12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


·死亡赔偿金是死者的遗产吗?
      一、死亡赔偿金是死者的遗产吗?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是公民生前或死亡时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后......


·领了结婚证还要退彩礼吗?
      领了结婚证还要退彩礼吗领了结婚证以后彩礼是可以返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这三种情况可以要回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


·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是什么?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关于债权人......


·遗产官司有诉讼期吗?
      遗产官司有诉讼期吗?《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


·公司并购重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并购重组流程是怎样的?1、并购决策阶段企业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根据企业行业状况、自身资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自身的定位,形成并购战......


·二、三、四级护理
      二、三、四级护理,与伤残级别一样,级别数字越低,赔偿的数额越高。4、可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这里的误工时间仅指受害人,不包括受害人的近亲属。需要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