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电气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电气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久?质量是建筑工程的根本,质量不合格的建筑一旦发生事故,将会给使用单位或个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产生重大人身伤亡,而电气安装工程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会对工程整体质量水平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也会纳入工程质量保证的项目之中,那么,电气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呢?一、工程建筑的电气安装工程质保期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保修期为两年;2、供热和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或两个供冷期;3、其他项目的保修期按合同约定时间;4、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房屋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保期规定根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相关规定,提到的质保期限分别是: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三、电气安装工程的保修措施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修费用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支出。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保修期是从竣/交工验收合格之后即日起计算。综上所述,关于电气安装工程质保期的问题,不论是工程建筑还是房屋建筑,电气安全工程的质保期均为两年,从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后开始,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要按照保修条款的规定及时进行修复,相关保修费用列支工程质量保修金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应该如何确定
      严格来讲,只有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会有监护人,而这个监护人还有法定监护人与指定监护人之分。那么对于未成年人来讲,其法定监护人应该如何确定呢?请跟......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肇事主次责任赔偿比例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肇事主次责任赔偿比例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肇事主次责任赔偿比例(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


·工伤鉴定之工作时间的具体是怎么认定的?
      工伤鉴定之工作时间的具体是怎么认定的?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应包含两方面要素:一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的必要时间;二是地理要素,即上下班的必经路......


·水利工程质量验收分为哪几类,划分标准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验收分为哪几类,划分标准是什么?一个完整的工程通常都是由许多子工程所组成的,而一个个的子工程又可再细化分为更细的子工程。验收工程......


·肇事逃逸是刑事犯罪吗?
      肇事逃逸是刑事犯罪吗?首先,只有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下逃逸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没有构成交通肇事罪逃逸的,不需负刑事责任。交通肇事逃逸不一定都是......


·在押人员立功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押人员立功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犯罪人之间往往互相了解各自的犯罪行......


·拆迁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拆迁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申请人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申请,也可以通过口头提出申请,......


·诉前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诉前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哪些类型?通俗的来讲,和解就是私了的意思。当发生案情时,出于对和解与诉讼两种情况的各种成本收益比较,以及自身需求的......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


·国家机关劳动关系
      国家机关劳动关系国家机关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通过,1995年1月1日施行,1995年8月4日当时的劳动部印发了《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


·夫妻个人债务反诉怎么进行?
      夫妻个人债务反诉怎么进行?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