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图片侵权赔偿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图片侵权赔偿的解决方式有哪些?我们在浏览网页的时候,看到一些非常漂亮的图片,有的人会下载到电脑,而有的人则用于其他地方,如商业用途。网络图片用在商业用途,是侵权行为,行为人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图片侵权赔偿的解决方式有哪些?我们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图片侵权赔偿的解决方式有哪些?1) 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请版权行政管理机关或版权代理机构或其它第三方作为调解人,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2)
  行政投诉。侵权行为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者除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可以由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3)
  民事诉讼。作者或权利人的版权被侵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权利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 仲裁。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二、图片侵权的构成要件1、具有违法性。著作权法规定具有某种特定资格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也就规定了一切他人相对的不得加以妨害的义务。违反这些义务,就违反了法律。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没有规定他人相对的义务,也就不发生违法行为。例如,使用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或材料,进行法律不要求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使用,实施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控制范围之外的行为,均不属于著作权法上的侵权行为。2、有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害。损害是违法行为的客观后果。如果某一行为正在计划当中,尚未造成损害事实,就不构成侵权行为。例如,出版社擅自将作者的一部书稿取走,准备出版,但由于某些主观上的原因最终没有出版,因而不构成侵权行为。但如果已经出版,即使一本书也未卖出,也应认为构成侵权。3、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实施某一行为是造成损害事实这一结果的原因。例如,某乙基于某甲的一篇文章改写成另一篇文章,擅自交一家报社刊登,某乙这一行为引起损害事实,因而具备侵权行为的一个条件。如果某乙仅为练笔,基于某甲的一篇文章改写成另一篇文章,并不打算发表,而被热心的某丙见到后,擅自推荐给报社刊登出来,应该认为某丙的行为和造成甲的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至于某乙仅为练笔的改写,应属于合理使用范围,与损害事实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4、实施行为的人有过错,或虽无过错,但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行为人在实施某一行为时明知行为的损害后果,或者应当预见到而没有预见到,或已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例如,某出版社明知某一作品有著作权,或者没有确切根据地以为它没有著作权,而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就出版了该作品,这种故意或者过失就是过错,因而具备侵权行为的一个条件。如果某出版社在不知情和作者乙进行担保的情况下出版作者乙的作品,而后有作者甲提出作者乙的作品是侵权产物后,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并调查核实,出版社就没有过错,通常仅由作者乙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出版社没有停止出版,在作者乙的作品确是侵权产物情况下,出版社就有过错,因而与作者乙作为共同侵权行为人负连带赔偿责任。此外,如果法律明确规定行为人即使无过失,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行为人实施的也是侵权行为。现在网络是非常发达的,图片的传播也是极其迅速,所以,一些人看到有价值的图片就会加以利用,这样会损害图片著作权人的利益,行为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如还有什么其他问题,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律师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务员存疑不起诉可以保留公职吗?
      一、公务员存疑不起诉可以保留公职吗?公务员存疑不起诉可以保留公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0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四......


·合同违约责任的案例?
      合同违约责任的案例?现实生活中,不少合同都会出现一方甚至双方都违约的情况,既然有违约行为,那么就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此实践中的案......


·辽宁省侵占罪立案标准以及构成要件是什么?
      关于一些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各个地方的说法都不尽相同。那么如果辽宁省的本省人想要了解关于辽宁省侵占罪立案标准以及构成要件是什么?根据相关的法律......


·职工上班期间病了算不算工伤
      职工上班期间病了算不算工伤?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而生病视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


·异地立案可在本地取保吗?
      不可以在本地取保候审,可以在本地投案自首,但要去外地审判。可以委托律师陪同,取保候审。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不能离......


·关联企业涉税往来有哪些
      关联企业涉税往来有哪些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之间独有的规定来进行,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进行其他商业......


·刑诉法司法解释76条关于侦查监督的规定
      为了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我国立法机关规定,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审理,且在没有掌握证据的前提下是不得进行判决的。且司法机......


·工伤认定怎么办理 (一)申报
      工伤认定怎么办理(一)申报1、单位申报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将伤者立即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抢救并到约定医院医治。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


·期房可以转让吗?
      期房可以转让吗?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是不能进行出售的,但其实这里所讲的未取得权属证书指的是已经交付竣工使用的......


·刑法规定法院可以私闯民宅吗
      刑法规定法院可以私闯民宅吗一、刑法规定法院可以私闯民宅吗?法院的工作人员也不可以私闯民宅,《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


·离婚协议抚养费和学费是否是一回事
      一、离婚协议抚养费和学费是否是一回事?离婚抚养费包括学费。《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