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法典第580条如何理解?

民法典第580条如何理解?在前段时间的媒体报道中,有一则文物买卖合同纠纷的消息引起了您的关注,原告在某地文物市场游玩时,发现一件心仪的文玩,经过买卖双方讨价还价后达成一致,双方签订合同后,卖方在打包装货时被其亲友发现要价过低,因此拒绝履行合同,被买方告上法院要求其继续履行,这起案件就属于适用民法典第580条的范围,那么,民法典解读第580条如何理解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民法典第580条如何理解一、民法典第580条规定的内容《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二、民法典第580条规定的解释本条规定了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这种责任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为继续履行;二为赔偿损失。非金钱债务,是指除了金钱作为标的的债务以外的债务,这类债务的标的包括金钱以外的物、行为和智力成果。在非金钱债务的违约情形,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继续履行合同。此即为违约责任承担形式之一:实际履行。实际履行的构成要件包括:1、必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实际履行责任是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后果,只有在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下,另一方才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由于迟延履行中违约当事人已经作出了履行,因而不适用于实际履行。同时,针对不适当履行而采取的修理重做更换的补救措施不包括在实际履行中,因此可适用于实际履行的违约行为不包括不适当履行行为,实际履行主要包括在拒绝履行、部分履行行为。2、必须要由非违约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继续履行的请求。我国民法典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出发,将是否请求实际履行的选择权交给非违约方,由非违约方决定是否采取实际履行的方式。如果他认为实际履行可以更有利于保护其利益,则可以采取这种措施。如果采取实际履行的措施,必须要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实际履行的请求。如果在违约方违约后,非违约方未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实际履行的请求,则依据《民法典》第580条,不得再提出此种要求。3、必须能够履行。一般来说,在金钱债务中,当事人一方不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实际履行,违约的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在非金钱债务中,如果依据法律和合同的性质不能实际履行,则违约方也可以拒绝非违约方的继续履行的要求。具体来说:(1)法律上不能继续履行,即实际履行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例如在提供个人服务的合同,在法律上不能采取实际履行。如果采取实际履行措施,则将对个人实施某种人身强制,这与我国宪法和法律关于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害的规定是相违背的。而且法律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交易秩序考虑,也不允许在某些情况下强制实施实际履行。例如在债务人破产时,如果允许强制实际履行与某个债权人所订立的合同,这实际上赋予了该债权人某种优先权,使其优于违约方的其他债权人而受偿,这与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使相违背的。(2)事实上不能履行。在事实上已经不可能做到或者已经没有意义的,无法请求履行。综上所述,关于民法典第580条如何理解呢,关键是要把握实际履行这个要点,而实际履行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必须要先有违约行为,没有违约行为是无法提出实际履行诉求的,其次要在合理期限内要求,否则就视同非违约方放弃,还有合同约定事项必须是在法律上或性质上可以继续履行。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侵权如何赔偿 怎么样算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如何赔偿《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


·偷税漏税减轻处罚可以进行申请吗?
      偷税漏税减轻处罚可以进行申请吗?偷税漏税减轻处罚可以进行申请的。分层次处罚,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本条分别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对单位采取双......


·深圳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深圳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一、深圳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交强险赔偿标准: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


·经济犯罪侦查的手段有哪些?
      经济犯罪侦查的手段有哪些?日常生活中,人们有时候会遭遇电信网络诈骗,这个时候,受害人应该在保留证据材料的同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这类经济......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次怎么赔付?
      随着城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交通事故发生率也越来越高。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就是在赔偿问题上。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


·受疫情影响企业是否有权利单方调整员工的工资待遇
      即使是受疫情影响,企业也无权单方面调整员工的工资待遇。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


·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的是哪些?
      现在互联网的应用可以说非常普遍,不管是生活还是工作,人们已经离不开网络。尤其是现在很多年轻人喜欢网络购物,这的确是非常方便。有些不法分子利用......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医疗事故是指从医人员违反条例、法规等造成就医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患者可以根据医疗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标......


·电子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电子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合同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处处都是,但是人们在......


·复制卡盗窃信用卡诈骗定性吗?
      目前信用卡快将成为我们城市生活中的必需品之一,来满足我们的经济活动。然而,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也会被犯罪分子盯上,被非法复制、盗窃盗用。有的甚......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法律中规定被判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同时满足其他条件的话,那在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适用缓刑,不过针对不同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