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规定解读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规定解读是什么?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限制,即股东把自己的权益进行有偿转让,每年不超过25%。转让需要签订正式的合同。在履行合同的时候并非只是交出股款 接受股款的一方还要办理变更手续。公司股权变更手续要求比较复杂,应该去工商部门和银行按照要求办理手续。可能还要进行验资注意办理次手续必须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一、公司法规定的25%股权转让规定解读是什么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二、相关解读《公司法》里对董监高转让股份进行限制,无非出于以下两个原因:1、董监高作为公司的特殊人员,将其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2、董监高作为公司的核心人员,掌握着公司的大量核心信息,对董监高转让股份做出限制,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从逻辑来看似乎没有什么问题,而且上述限制与旧公司相比,已经有了较大突破。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时候却不尽合乎情理。譬如,如果某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均愿意,也均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各自所持股份给某投资人,且这些股东均担当了公司董监高的职务,难道这些股东的转让还要受25%的限制吗?显然这是不合理的。因此如果转让行为是在所有股东同意下做出的,则本条可做一定的突破,不应做过多的限制。事实上,目前对于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监管较为宽松,许多股份转让行为,甚至包括产权交易所内的挂牌行为都不符合本条之规定,而买卖双方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时,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本条的执行也各自有着各自的解释。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 、??????? 以及??????? 省市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违反本条限制所做出的转让是不予受理工商变更登记,但有些省份譬如??????? 省则明确表示本条仅规范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行为,对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则实施备案制,而并非核准制。综上所述,对公司法的突破关键在于:1、了解立法本意。如转让行为已经股东大会同意,或经非关联方股东通过,且符合章程的相关规定,则转让便具备了充分的意思表示基础;2、与当地省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做事前沟通。这也是需要提醒律师和财务顾问注意的。由于可以转让股份的人员属于公司高层人员,如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他们的所掌握的权力更多,相应的限制也会更多。部分案例显示有些公司突破了此股权转让限制,但突破限制是需要条件的。关于公司法规股股权转让有相关疑问的可以直接在咨询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处理财产是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吗
      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处理财产是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吗一、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处理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吗?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处理。......


·北京市工伤待遇规定的项目有哪些?
      北京市工伤待遇规定的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涉外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涉外离婚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


·伪造身份证件是行为犯吗?
      伪造身份证件是行为犯吗?一、伪造身份证件是行为犯吗?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


·未成年子女能否继承后妈财产?
      未成年子女能否继承后妈财产?可以的,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并明确《继承法》所说的子女,......


·建筑工程材料成本管理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材料成本管理的相关内容有哪些?一、建筑工程材料成本管理建筑工程成本是成本的一种具体形式,在施工项目管理中,施工现场所耗费的人工费、......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包括什么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包括什么一、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包括什么知识产权,有人喜欢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不要以为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如果你......


·单位裁员要符合的条件是什么
      单位有权辞退员工,当然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单位也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单位裁员要符合的条件是什么呢?要是单位不满足这些条件的话......


·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赔偿如何赔偿
      故意伤人罪的罪犯嫌疑人或被告人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受害人的家属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求民事赔偿,那么故意杀人罪附带民事赔偿如何赔偿呢?对于......


·在服役军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


·
      一,店面抵押违约金额是怎样赔付的合同有约定的金额的,就按这个金额赔偿。合同中规定的比例是解决此类事情的关键,如果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的,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