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 构成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哪些

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有些人情绪管理能力比较差,为了发泄负面情绪,常常会实施一些无理取闹的行为,如果破坏了公共秩序,就属于寻衅滋事。根据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的设定,构成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哪些行为属于寻衅滋事“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二、构成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哪些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对于追逐、拦截、辱骂他人造成他人轻微伤、轻伤结果或者导致他人自杀的,使用凶器追逐、拦截他人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追逐、拦截残疾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对起哄闹事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判断,应以行为时的全部具体状态为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场所活动的重要程度、进入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活动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是判断行为是否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重要资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现实中。亲友在生活中实施寻衅滋事行为,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时候,还是聘请专业的辩护律师了解案情,及时做辩护比较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易货)外贸合同书(五)
      年  月  日    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一九__年__月__日双......


·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主要有: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


·婚姻法律上如何处理骗婚?
      婚姻法律上如何处理骗婚?我国《婚姻法》对骗婚之规定我国《婚姻法》规定,借婚姻骗取财物超出了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范围,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行为以刑律......


·酒驾撞人处罚标准2023酒驾是否判刑?
      酒驾撞人处罚标准酒驾是否判刑?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下,由于驾驶者的精神状态不是很好,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也比较大,而此时如果出现了撞人......


·劳动合同无效法律后果是什么?
      劳动合同无效法律后果是什么(一)劳动合同全部无效(1)劳动关系归于消灭。劳动合同的订立违背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真实意思,或者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


·房屋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怎么写?
      房屋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怎么写?房屋居间服务合同范本委托人(甲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受托人(乙方):......


·福建省耕地重金属污染为本文的研究内容,随着环境污染加重,寻找
      福建省耕地重金属污染为本文的研究内容,随着环境污染加重,寻找环境污染源,并使应负起相关责任的人员履行责任,重视福建省的环境保护。那么对福建省......


·处理有关的案件时法院调查证据可否质证
      处理有关的案件时法院调查证据可否质证依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在质证时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的证据是可以质证的。但是如果是法......


·离婚孩子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孩子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归其中一方;但是双方依然均是双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一、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什么区别合法的民间借贷,是企业利用民间信用关系,合法获得借款用以企业的发展、经营,并支......


·收购盗伐林木罪怎样判决的
      一、收购盗伐林木罪怎样进行判决根据刑法第345条(《刑法修正案(四)》第7条)第3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