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继承公证的程序

继承权是继承人享有的权利,但是在实际中因继承问题发生纠纷还是很常见的,所以,有的人为了防止发生纠纷,就会采取申请继承公证,那么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身份证;(2)户口簿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1)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2)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3)身份证(若有)。
  
  2、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
  
  3、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4、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证件要求如3)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
  
  如离婚的,提供(1)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2)法院《民事调解书》或(3)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
  
  6、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7、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
  
  8、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9、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注意事项:
  
  1、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与他人过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也必须提供。
  
  2、 放弃继承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亲自来公证处作放弃继承声明或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二、继承公证的程序
  
  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
  
  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
  
  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
  
  《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请别遗忘你的公证费发票。
  
  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继承公证了,并不能证明继承人没有继承权,只能证明继承人具有继承权的更加真实、合法。也可以防止发生没有继承权的纠纷。所以,您遇到这样的问题,还有什么不明白地方,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报案后怎么知道立案侦查了?
      报案后怎么知道立案侦查了?1、报案人只能到报案的公安机关去查询是否已经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


·领机动车牌照需要带什么资料
      领机动车牌照需要带什么资料国家法律规定未领取《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牌照的,不允许在道路上行驶。而机动车所有人在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劳动者辞职的方式有几种
      不管是哪个劳动者都主动辞职的权利,但是在辞职的时候也是要讲究方式方法的。对此,我国法律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到底劳动者辞职的方式有几种呢?而......


·可以女方离婚后要孩子抚养权吗?
      可以女方离婚后要孩子抚养权吗?可以女方离婚后要孩子抚养权,对于离婚当事人来说的话,双方都是抚养权的。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


·除了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外,公民只能享有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屋
      除了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外,公民只能享有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公民在拿到房产证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转让房屋的所有权,在转让......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大家因为工作的原因或者
      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在日常的生活当中,您因为工作的原因或者经营的原因都少不了存在房屋出租的这样一种关系。一般来说房屋再进行出租的时候,都会签......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蔡甸街;大集街尉武林场、新塘、国新、堡家嘴、俞家垸、曾铁岭......


·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的规定是怎样的?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是由《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根据本条法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侦查权限有哪些?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侦查权限有哪些?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侦查权限适用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安机关侦查的规定,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勘验......


·醉酒驾驶41%如何处罚?
      一,醉酒驾驶41%如何处罚?2010年4月1日启用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性扣12分。新的《道路交通安......


·五到十级的工伤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般来说,工伤是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没有人愿意好端端的受伤,以至于耽误自己的职场生涯。严重者甚至从此不能自理。但是,工伤又不是你想避开就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