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2023营养费多少

营养费多少钱一天? 因为一些意外事件给公民人身造成了损害的,此时也会给其自身的营养造成一定的流失,因此在作出赔偿的时候,其中就会涉及到营养费方面的赔偿。那营养费多少钱一天呢?这是很多人急需了解的内容,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解答疑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上述法律条文虽然简单明了但在实践中缺少可操作性。(1)“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是否可以认定为是法律委托或赋予医院的权利,是否每个受害人都手持医院的营养证明或处方,这营养证明或处方由具有什么样的资格的医务人员出具。这些证明与处方在民事诉讼中属于什么性质的证据,如何质证与采信对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都是一个未知数。(2)《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十一条显然赋予了医院和法官的完全的自由裁量权。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身损害赔偿如果需要营养费的话,需要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或请法医作出鉴定。(3)对于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品应当的范围与等级,应由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确定营养费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和理疗机构的意见,最重要的依据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应当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另外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的营养,必须是因为侵权人的行为受到损害,为了弥补该损害而需要补充的营养。(4)营养费的赔偿金额计算公式: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现实中,多数人身损害中其实都会涉及到营养费的赔偿,而具体确定赔偿数额的时候,就要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而不是任何当事人自己说了算要赔偿多少营养费。而一般伤情比较轻微,不需要住院治疗的话,则也不需要赔偿营养费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自动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优缺点是什么?
      自动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优缺点是什么好处:1、企业留人的一种方式,表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的肯定。2、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


·肇事司机追尾逃逸属于什么犯罪
      一,肇事司机追尾逃逸属于什么犯罪属于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


·欠条到期了对方不还钱怎么办
      欠条到期了对方不还钱怎么办一、欠条到期了对方不还钱怎么办欠条到期了对方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


·组织领导传销自首判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员工工资福利包括哪些?
      员工工资福利包括哪些?员工工资福利1、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


·城镇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一、城镇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1、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几种方式?
      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开发的第一步就是拿到土地,有了建设用地,才能进行规划和施工。城市里面的商品房都是建设在国有土地上的,国家拥有土地所有......


·涉黄股东不参与能保释吗
      不一定,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不知情,没有参与经营和管理,是会酌情免于处罚。如果要保释,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保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2023专利权人权利有哪些?
      专利权人权利有哪些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下列权利:1、独占权。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


·缓刑的具体期限如何确定
      缓刑的具体期限如何确定缓刑的具体期限其实也就是指缓刑的考验期,一般法官在判处缓刑的时候会同时根据法律的规定作出缓刑考验期的宣告。而在缓刑考验......


·乡村路上的交通事故责任
      乡村路上的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划分如下:(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