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日常行驶驾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则,喝酒不开车,喝醉了

在日常行驶驾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则,喝酒不开车,喝醉了更不能开车。而且在事件的严重性上来说,醉驾比起酒驾是更为严重的一种交通违规行为。如果一旦发生醉酒驾车会受到严厉的处罚,那么根据《道路交通法则》和刑法规定,一年内两次醉驾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年内两次醉驾会有什么样的处罚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一条第二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一年内连续两次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构成累犯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般情况下一年内两次醉驾发生的可能性比较少,因为只要发生一次醉驾的话,情节一般的话就会直接吊销驾驶证,而且5年时间都没有办法在考驾照,如果在同一年发生第二次醉驾,应该还会加上无证驾驶的罪名,会直接构成危险驾驶罪,并处于拘役刑罚,同时会从重处罚。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债务人要是恶意逃债怎么处理
      债务人要是恶意逃债怎么处理债权债务关系中,总是会出现债务人恶意逃债的情况,此时并不是没有还债能力,而是有能力却不想还债。对于这样的行为,法律......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对于我们劳动者来说是很重要的同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对于我们劳动者来说是很重要的同,但是有些单位为了个人的利益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如果劳动合同未签怎样申请劳动仲裁?只......


·分居有何法律规定,分居有哪些条件?
      分居,顾名思义就是夫妻分开居住。我国法律也规定,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除了这个规定,你知道我国关于分居还有哪些规定吗......


·使用他人身份偷税漏税怎么办?
      使用他人身份偷税漏税怎么办?拿别人身份证做法人代表偷税漏税由身份证的主人承担刑事责任。身份证的主人被抓后说清楚自己只是冒名的,供出真正偷税漏税......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怎么确定范围
      在男女共同生活期间,也是会产生一些共同财产的。而日后要是感情不和分开了的话,就需要对这部分共同的财产作出处理。不过在此之前,我们还是应该先搞......


·一般公司债券的利息怎么算?
      一般公司债券的利息怎么算?投资人之所以购买公司债券是因为公司债券是一种比较稳定的投资方式,主要是通过赚取高额的公司债券利息来获利。但是很多不......


·文字商标注册流程怎么走?
      文字商标注册流程怎么走?1.文字商标是指用汉字及其拼音字母或其他文字、字母组合而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文字商标是一种主要的商标形式,......


·关于逃税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关于逃税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


·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包括什么
      员工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包括什么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近年来
      近年来,离婚率逐渐增多,离婚已经不是一个特别敏感的话题了,在这个社会上,离婚已经很普遍了。但是还是有人存在顾虑,离婚协议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


·身份证在到期前多久可以更换
      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规定公民可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