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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发放高温费?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有时候会拿到一笔高温费,这属于工资总额的一部分,企业通常会和工资一并发放。在高温费发放上面,山东省有相关管理办法,对发放范围发、发放条件及发放标准进行了明确说明。那么,山东省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发放高温费?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山东省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发放高温费?
  《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明确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适用本办法。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防暑降温费的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用人单位应给高温天气期间工作或者户外露天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含盐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等不能冲抵防暑降温费。
  二、哪些情况下企业可以扣除高温费?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1、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2、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3、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三、企业不发高温费怎么办?
  根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津贴的,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通过上文,我们给您分析了山东省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发放高温费这个问题。按照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高温费的发放是有一定条件的,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拿到。只有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劳动者,才可以享受到这种待遇。目前山东省高温费是按月发放的,每月200元,合计发放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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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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