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法法条中关于起诉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法条中关于起诉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我国近些年普法宣传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普通老百姓对于法律知识的掌握更加全面,法律意识也得到进一步增强,在参与法律诉讼的相关事项中,与老百姓最接近的应该就是起诉了,不论是最常见的离婚纠纷还是债务纠纷,第一道司法程序就是起诉,那么,民事诉讼法法条中关于起诉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条款: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综上所述,关于民事诉讼法法条中起诉的规定,首先对起诉的条件进行了明确,原告是案件的利害关系人、被告指向清晰、诉讼事项具体、且属于受理法院管辖,其次确定了起诉状的要素应包括哪些内容,同时,遵循调解优先原则,根据起诉的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受理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起诉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n1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n1是什么意思?指赔偿的具体方式,这里的N指的是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所谓的1,......


·套划痕险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套划痕险的计算标准是什么?1、划痕险赔付限额一般是2000元或者5000元,可累计赔付,累计超过2000元,保险合同自动终止。2、赔付额度2000元的,需要每年......


·构成商标侵权的行为都有哪些
      构成商标侵权的行为都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


·一方不去能出认定书吗
      一方不去现场,可以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具体规定是,如果是一般程序处理的,则交通部门出责任认定后,送达各方当事人,由于不需要当事人在认定书......


·股权转让能否适用占有改定?
      股权转让能否适用占有改定?股权买卖不适用占有改定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是股东将其对公司所有之股权转移给受让人,由受让人继受取得股权而成......


·长期投资的形式有哪些?
      长期投资的形式有哪些?长期股票投资是购买并持有其他公司的普通股、优先股。以现金取得时,按取得时的计价成本(包括买价、佣金和税费等);以非现金交易......


·哪个网站查五险一金缴纳情况查询
      在互联网日益发展的今天,人们都习惯从网上获取信息,这样获得的消息及时而又迅速,为了广大居民能够更加快捷迅速地了解自身的五险一金的缴纳情况,下......


·如何才能界定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债务包括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是比较复杂的。那么,应该如何才能界定夫妻共同债务呢?生活中,夫妻在离婚时,一般......


·偷盗加吸毒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千元的,就可以被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


·出生公证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出生公证书的有效期是多久1、对于出生公证书的有效期限其实在法律中是没有要求的,在使用中叶是没有严格的使用期限的。但是因为自己的亲生父母是不可能......


·离婚男方没有工作抚养权怎么拿证据
      离婚男方没有工作抚养权怎么拿证据一、离婚男方没有工作抚养权怎么拿证据?(1)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2)对方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