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法修正案九伪造货币罪的后果是什么

虽然说我国现在的验钞技术是非常发达的,但是目前还是有少数的违法犯罪分子,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来伪造货币。有少量的假币,仍然在市场上进行流通。这样做肯定严重的破坏了我国的金融管理秩序,并且也对我国的现金管理制度造成的损害。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刑法修正案九伪造货币罪的后果是什么?
  
  一、刑法修正案九伪造货币罪的后果是什么?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 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伪造货币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货币的管理制度,具体指破坏货币的公共信用和侵害货币的发行权。本罪的对象是货币,包括流通中的人民币和外币。
  
  2、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伪造货币的行为。所谓伪造货币,是指没有货币发行权的人,仿照真货币的面额、图案、色彩、质地、式样、规格等特征制造假币,以假充真。
  
  伪造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手描、拓印、机器印制、影印、复印以及高科技印制手段。
  
  3、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伪造货币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伪造货币构成犯罪的数额标准问题。
  
  刑法虽未规定数额,但仍需遵循《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但书”规定。根据司法解释,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3000元或者币量在200张(枚)以上不足3000张(枚)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的、伪造货币并持有或者使用的定罪处罚问题。
  
  按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行为人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伪造货币并运输的,不能认定为数罪并进行并罚处理,而应按一个伪造货币罪定罪从重处罚。
  
  对于本人伪造货币后而持有,其持有行为不单独成立犯罪,而是包含在伪造货币行为之中,自应以一个伪造货币罪定罪处罚。
  
  对于本人伪造货币后而使用的,符合行为人为牟利而伪造货币的同一个犯意,其使用自己伪造的货币应按照一个伪造货币罪处罚。
  
  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单独成立犯罪必须是没有证据证明是自己伪造的货币,即明知是他人伪造的货币而有意识占有的状态或者使用的行为。
  
  3、行为人既伪造货币,又持有、使用、出售、运输他人伪造的货币,则按照伪造货币罪及有关犯罪数罪并罚。
  
  刑法修正案九当中明确规定,如果说有伪造货币的这一行为的话,一般量刑都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而且是属于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的话,是有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遗嘱见证人要求有哪些?条件是怎样的?
      在一些案件中,需要见证人对案件事实本身的有关情况作证。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订立遗嘱时也需要有见证人在场,见证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下面笔......


·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区别的标志是什么
      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区别的标志是什么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


·户主变更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户主变更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一、户主变更需要具备什么条件1.如果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可以凭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


·卖驾照分对驾照有影响吗?有什么影响?
      驾照代扣分指的是机动车的车主在行驶过程中出现了交通违章的行为,但是该车主的驾照分已经被扣完,或者车主不想承担这次交通违章的行为,有一些车主就......


·假想防卫属不属于正当防卫?
      假想防卫属不属于正当防卫?不属于,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


·我国从哪年起事实婚姻不算
      从哪年起事实婚姻不算的2001年12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


·重婚罪法院轻判的情况有哪些?
      一、重婚罪法院轻判的情况有哪些?重婚罪法院轻判的情况有:1、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


·现在病毒没上班有工资吗
      现在病毒没上班有工资吗?病毒没上班的也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


·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抚养权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
      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判抚养权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


·同责死亡还需要谅解书吗
      交通肇事造成人员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没有谅解的,如何判刑要依据造成多少人死亡和财产损失等情况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