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争议仲裁领域实行怎样的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领域实行怎样的制度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以后,千万不要因为用人单位的压力就选择放弃一些自己理所应当的权益。有很多的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发生矛盾以后,自己的工资也不进行结算,也不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其实是完全可以选择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劳动争议仲裁领域实行怎样的制度?
  一、劳动争议仲裁领域实行怎样的制度?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
  二、劳动仲裁程序的时间是多久?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诉人的申诉书后,应在填写《立案审批表》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立案的,将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将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超过15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劳动仲裁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1条当中的规定,如果发生劳动争议要通过仲裁解决的话,管辖地一般都是在劳动履行地。也就是说像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解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协议欺诈怎么举证
      提供被欺诈的事实证明材料,提供交易时的凭证,或者提供其他证据。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明材料。拿出证据证明当时自己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受到欺骗,证......


·网络诈骗请律师有用吗
      网络诈骗请律师有用吗?很多人犯罪后都对于是否请律师存在疑问,因为,律师究竟能否在形式及案件中为犯罪人作有效辩护是不确定的,况且律师费一般都很......


·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怎样的
      过失损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怎样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


·曲靖私人无抵押担保高利贷需要注意什么
      曲靖私人无抵押担保高利贷需要注意什么一、曲靖私人无抵押担保高利贷民间个人无抵押贷款是指公民之间不需要抵押物的借贷形式。只要双方借贷真实有效......


·轻伤二级私了20万算多吗
      轻伤二级私了20万算多吗轻伤二级私了时赔偿20万算不算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衡量,包括实际造成的损失、自己的经济能力等等。案件的受害人在私了前应......


·土地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在正常情况下,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当中的
      土地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在正常情况下,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当中的条款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但是某些情况下,可能因为双方对合同当中的某一条款的表......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哪些主体错误怎么办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哪些主体错误怎么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或其上级工会组......


·犯罪中止的时间在什么时候?
      犯罪中止的时间在什么时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冻结?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冻结?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对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保全措施作出规定:“夫妻一......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侵权责任主要是指公民由于故意对他人进行侵权的行为而因此需要为其承担的法律责任。侵权的行为也有很多,其中包括侵犯他人财产权以及人身权,除此之外......


·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怎么确定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就是其父母,而要是父母离婚不在一起生活的话,那么此时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谁呢?关于夫妻离异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怎么确定的问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