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构成聚众斗殴罪的行为是什么

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行为人聚众斗殴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对整个社会秩序都有严重威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认定构成聚众斗殴罪的行为有哪些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构成聚众斗殴罪的行为有哪些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
  
  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
  
  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
  
  斗殴起因或为争夺势力范围,或为哥们出气进行报复,或为争夺女人发生矛盾等等,总之是要显示自己一伙人的威风、煞气,压倒对方,而置公共秩序于不顾。
  
  二、聚众斗殴罪的行为表现有哪些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多次聚众斗殴是指实施聚众斗殴三次以上。如果行为人在一次斗殴中短暂中断后,针对同一对象又继续斗殴的,应认定为一次。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是指双方参加斗殴的人数达十人以上,并且斗殴场所涉及多处,或者斗殴持续时间较长,或者斗殴手段凶残,或者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形。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导致社会正常生活、工作、学习、教育、科研等秩序遭到破坏,公共秩序严重混 乱等情形。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罪通常表现为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其他不正当动机而成帮结伙地斗殴,往往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刑法对该罪的处罚也比同是从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寻衅滋事罪等都要严厉一些。因此,涉嫌该罪,尽快委托专业的辩护律师参与到案件中来,为自己争取权益。要是你对构成聚众斗殴罪的行为有哪些这个问题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现在,因为某些原因,有些劳动者和劳动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候如果产生劳动争议了,就要进行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那么,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委托刑事辩护律师程序是什么?
      委托刑事辩护律师程序是什么?1、接受委托。委托人委托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业务,应如实、全面地陈述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不得隐瞒自己的过错或对自己不......


·被骗签的合同还能解除吗
      ?一、被骗签的合同还能解除吗可以,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申请工伤鉴定时间限制吗?
      在工作过程中,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是在所难免的。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一般会由用人单位为工伤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不过如果员工的伤情影响到劳动能力的......


·两杯白酒是醉驾还是酒驾
      两杯白酒是醉驾还是酒驾根据身体内酒精含量,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不违法);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为酒后驾驶;血......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


·离婚后无能力支付赔偿金怎么办?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当然可以,只不过此时需要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并因此导致了婚姻关系结束的,另一方才能要求对方进行赔偿。那要是离婚后无能力支付......


·中国刑法集资诈骗罪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集资诈骗罪怎么量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土地出让金返还流程
      土地出让金返还流程土地出让,是现在最流行的一种形式,说明土地具有可用其他性的价值才会出让,所以您很关心土地出让金返还流程是怎么样的,我们查询......


·残疾赔偿金年限怎么计算方法
      残疾赔偿金年限怎么计算方法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赔偿年数注:赔偿权利......


·婚纱租赁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婚纱租赁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婚纱租赁违约金的规定是应当按照当时签订婚纱租赁合同当中约定的具体条款来进行一个违约金的赔偿,这是我们民法典当中的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