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如何转让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基本规则如下:
1、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管辖。它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的管辖相同。
2、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除提交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相同的材料外,还有以下几种:
(1)关于转让人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正本;
(3)土地使用权证件及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本。
3、对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审查。公证处应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1)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属实、有效。
(2)当事人的办证目的。
(3)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同内容应包括:
①当事人双方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②转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
③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与方式;
④被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和其他地上物、附着物;
⑤地上物及其他附着物是否转让的规定;
⑥转让期限;
⑦转让金数额及支付的币种、方式、时间;
⑧违约责任;⑨其他事项。
(4)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地块、条件、用途及期限,是否与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相符。转让活动不对国家土地所有权产生任何影响。
(5)转让方是否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和利用土地。依各国通例,转让方须在对土地进行一定开发之后,才能转让其权利。中国法律亦严厉禁止炒买炒卖土地的合同。
(6)转让价格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应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联系,做出调整。中国法律规定,国家在土地使用权买卖交易中有先买权。国家的优先购买权为一项法定权利,不依当事人约定,当事人也不能以约定加以剥夺。这项权利适用于一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买卖。
(7)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即报经土地管理部门、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8)登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为不动产物权的变更,须办理登记手续。
(9)被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有无出租情况。承租人具有物权性质的租赁权。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可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依出售、交换、赠与、继承方式),但这一行为不能消灭租赁权,承租人仍可对新的土地使用权享有者主张租赁权。同时,承租人还有先买权,即土地使用权享有者将土地使用权出售时,承租具有在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10)土地使用权有无抵押情况。中国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抵押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随之抵押。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只能抵押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的余期使用权。如果转让方已将土地使用权抵押,则抵押权人具有优先权。
经过我们的整理,您都知道我们该如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土地的用途,转让时间,且转让土地上是否还有其他出租、抵押的情况,法律都有了详细的规定。毕竟土地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我国对于这方面的规定还是比较完备的,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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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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