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国规定哪36种病可以请长假?

我国法律规定职工有休假权。在这一法律条文下,各企业都对职工的休假、请假事项进行的具体规定。由于外资企业对于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视,对职工请假的要求严格程度更甚。有人则问,我国规定哪36种病可以请长假?下文会详细叙述。一、我国规定哪36种病可以请长假?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多发性硬化症、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植物人、系统性红斑狼疮、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型糖尿病)、原发性心肌病、重症肌无力、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坏死性筋膜炎、终末期肺病、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二、员工病假期间有哪些待遇劳动者病假时待遇如下: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请假是在一些特定的较为紧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的,长假更是如此。因为企业对于规章制度遵守程度的不一致,使得不同企业请假难度也是不尽相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标的如何确定?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标的如何确定?我国的法律中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因为诉讼标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诉讼标的额更具有法律意义,建议遇到此类情况......


·在我国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3年以后还能要吗?
      在我国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3年以后还能要吗?可以的,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


·劳动合同变更纠纷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已生效的劳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只限于劳动合同条款内容的变更,如工作内容的变更......


·我国深圳域名备案代办公司吗
      我国深圳域名备案代办公司吗即使我国公民不太了解网站域名备案这种生僻的词汇,但是有的时候,可能您也会发现我国公安机关在侦办一些网络诈骗或者非法......


·欠钱不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怎么办朋友欠钱不还,对于已经将钱借出去而对方到期不还钱的,提出以下建议:(一)到期直接开口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


·业主自治交的物业费合法不
      业主自治交的物业费合法不一、业主自治交的物业费合法不业主自治交的物业费合法,小区业委会没有资格收费。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一般由由当地县以......


·新股东之前的公司债权债务法条有哪些
      新股东之前的公司债权债务法条有哪些公司债权债务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发展,股东是一个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为了吸引投资,经常会有新股东的......


·外地车在年检的时候必须会本地吗
      外地车在年检的时候必须会当地吗?不是,外地车可以在本地年检。《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第十三条:推行跨省......


·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怎么写?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男女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很多人会选择协议离婚,您都好聚好散。在有孩子的夫妻......


·网购手机注意事项有哪些
      网购手机注意事项有哪些网购手机要注意的事项1、不能盲目追新由于通信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刚刚上市的由于技术没有完全成熟,所以各方面的功能还......


·拾得遗失物善意占有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拾得遗失物善意占有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遗失物是物权法上的一个专业性术语,从法律条文上理解,遗失物是属于有物权所有人,但是所有人已经将其遗失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