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信用卡诈骗2万判几年?

如今使用信用卡消费已经是很多年轻人首选的消费方式,作为持卡人,应该合理用卡,做的及时还款。一旦恶意透支信用卡,长期不还的话,除了信用记录受到影响外,还可能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就比较严重了。那么,信用卡诈骗2万判几年?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
  
  一、信用卡诈骗2万判几年?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铰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犯罪行为。刑法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5000元以上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恶意透支5万元至20万元之间属于数额巨大,可能被判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在10年以上。
  二、哪些情况属于信用卡诈骗情节严重?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诈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的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诈骗5万元以上者。至于其他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伪造后又使用的;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多次使用信用卡进行诈骗,屡教不改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公私财物的巨大损失的;因其行为造成恶劣的影响的;等等。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以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标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20万元。至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以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为常业的;属于累犯、惯犯或多次作案的;具有多个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因其诈骗行为造成他人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利用诈骗财物进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因其行为造成特别恶劣的影响的;等等。综上所述,根据刑法关于信用卡诈骗的规定,信用卡诈骗,金额在三千元,即构成立案标准,像诈骗2万元的,应该属于数额较大,按照刑法条款,当事人会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可能被处以拘役。具体到信用卡诈骗2万判几年,法院会根据犯罪情节、当事人认罪态度等因素,做出准确的量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
      申请人:××市××服装厂地址:××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职务:厂长委托代理人:B××律师事务所律师请求事项:申请人因严重亏......


·民事诉讼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
      民事诉讼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一、民事诉讼撤诉后再起诉《最高法关于适用的解释》第214条,1、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


·一、醉驾不去坐牢的条件是什么?
      一、醉驾不去坐牢的条件是什么本身行为不认为构成犯罪,那么可以不坐牢。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免予刑事处罚之后自然也可以不坐牢。虽然构......


·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要怎么算
      关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一方面国家有相应的规定,另一方面各单位针对本单位的情况也会做出实际的规定。而要是单位延长劳动时间的话,则就会构成加班,......


·传销组织中层都会判刑吗
      会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


·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吗
      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吗一、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了吗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的一个条件,只要能够证明因感情不和......


·微信被骗800元能立案吗
      微信被骗800元能立案吗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各省市不同,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如果达不到诈骗罪立案标准的,可以按治安案件处理。遇到诈骗后处理方法?1......


·员工签订合同可否与分公司签?
      员工签订合同可否与分公司签?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并且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股东在两家公司算关联吗?
      股东在两家公司算关联吗?股东在两家公司是算关联企业的,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相互之间具有......


·孕期离婚肚子宝宝归谁
      孕期离婚肚子宝宝归母亲的可能性很大。一般来讲,孩子抚养的问题一般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2岁以下的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支......


·公司法股东注资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股东出资本来就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且将来股东也是凭借自己的出资额度来确认自己在公司所占有的份额的。新公司法当中除了灵活的调动了股东出资的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