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由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信用卡的这种新兴消费方式,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年轻人群体当中了。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得出,其实信用卡在未来的经济市场当中还存在着很大的消费空间的。如果有人恶意妨碍信用卡管理的话,就构成了妨碍信用卡管理罪。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由是怎么规定的?
  
  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案由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在信用卡的发行、使用等过程中,妨害国家对信用卡的管理活动,破坏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为。具体行为包括: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哪些行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一)我国刑法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三、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处罚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在我国刑法第177条当中有规定,在信用卡发行和使用的过程当中,非法持有他人的信用卡数量较大、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来骗领信用卡,持有伪造的信用卡,数量较大的这些都会予以立案侦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工伤鉴定要多久出来结果?
      一、工伤鉴定要多久出来结果?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合同中的社会保险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中的社会保险包括哪些?1、社会保险主要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种。2、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


·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条件是:1.已经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且土地使用权未......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不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不受理的情况有哪些?(一)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仲裁员在仲裁案件的过程中非法索要或非法接受当事人......


·在我国行政拘留复议能成功吗?
      在我国行政拘留复议能成功吗关于行政拘留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例不是没有,但是您表面上来看好像行政复议全部都是以失败而告终的,那是因为现在国家工作......


·民法典对与夫妻一方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对与夫妻一方债务的规定是什么?离婚的时候很多夫妇都会出现很多的问题纠纷,主要的问题无非就是关于孩子以及财产,这两个问题直接关乎到双方的......


·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债权吗?
      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债权吗?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


·婚前隐瞒抑郁症可以改婚姻无效吗?
      婚前隐瞒抑郁症可以改婚姻无效吗?一、婚前隐瞒抑郁症可以改婚姻无效吗不可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


·交通事故处理意见怎么写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当我们遇到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双方责任认定不明确的时候,我们都会报警,请交警勘察事故现场来进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并且......


·法律规定犯罪未遂适用死刑吗
      法律规定犯罪未遂适用死刑吗不会的。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下罪犯不适用死刑:1、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这里所说的“犯罪的时候”,是指实施犯......


·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基本义务。如
      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基本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