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样来办理房屋继承?继承房屋应如何办理

实践中,当家里的老人过世时,往往会留有房产,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这中房产,其继承人是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来继承的。那么,这种情况下作为继承人应该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呢?如果不完成房屋的继承过户,意味着之后无法对继承的房屋作出处分。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如果被继承人在医院死亡的,则需要医院开具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二、继承房屋应如何办理
  房地产继承过户所需的费用,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一)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二)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三)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四)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房屋的继承与一般动产的继承不同,继承动产的话其实实际进行了占有就相当于获得了所有权,但像房屋这样的不动产,如果需要进行继承的话,则必须要完成过户登记手续,那么才能在法律意义上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在这里,还要提醒广大继承人注意的是,继承人在继承房产时,最好是及时的去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手续,以避免今后发生纠纷。关于办理房屋继承手续的内容,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停工留薪期的时间怎么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


·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也不给怎么办
      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也不给怎么办人民法院要进行经济调查来调查被申请执行人的经济情况,如果经过人民法院调查之后,被执行人被查出真的没有财产可以供......


·我们都清楚
      我们都清楚,在签署劳动合同时都有合同期限,一般两年到多年不等。有时候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未续签,并且劳动者继续提供工作。那么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未......


·非婚同居概念及法律地位的界定是什么?
      非婚同居概念及法律地位的界定是什么?“同居”,现代汉语词典这样解释:(1)同在一处居住;(2)指夫妻共同生活,也指男女双方没有结婚而共同生活。3、显然......


·房改房继承政策规定是什么?
      房改房继承政策规定是什么?房改房继承政策规定是依照我们国家现行法律当中的规定,是可以办理房改房的继承手续的。上市房改房,又称为“已购公房”、“......


·在生活当中,只要说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被我国执法部门查处以后,
      在生活当中,只要说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被我国执法部门查处以后,都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并且定罪量刑。在查处醉驾的时候也是如......


·在我国法律援助只交诉讼费吗?
      在我国法律援助只交诉讼费吗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就是因为自己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应付当前的这场官司,如果说所谓的法律援助却仍然需要当事人交少......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一、收养关系解除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


·如何认定悬赏广告效力?
      如何认定悬赏广告效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经常看到悬赏广告,比如寻人寻物启事等。一般发布广告一方都会给出一定的悬赏金额。那么悬赏广告效力如......


·在我国要办离婚诉讼去哪开分居证明?
      在我国要办离婚诉讼去哪开分居证明?民法典规定2年分居时间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只是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参照。分居不必开什么证明。如果夫妻双方确实分别居......


·当事人构成醉驾可以考驾驶证吗?
      当事人构成醉驾可以考驾驶证吗?1、醉酒驾驶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取得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