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假释规定具体包括哪些

你知道什么是假释吗?这是一种针对特殊犯罪分子,比较任性化的一种制度。能够让他们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尽快的走进社会、融入社会。那么你知道假释的规定具体都包括哪些吗?我们为您解答。
  
  一、什么叫假释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
  二、关于假释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罪犯实行假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严格掌握执行标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严格执行刑法规定的标准外,对下列罪犯也可适用假释:1、对犯罪时未成年的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符合刑法规定的可以假释;2、对老年和身体有残疾(不含自伤自残)罪犯的减刑、假释,应当主要注重悔罪的实际表现。除刑法规定不适用假释的犯罪外,有悔罪表现,丧失作案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且假释后确有着落的老残犯,可依法予以假释;3、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刑法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的,可以假释;4、获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外,一般不得减刑,假释考试期也不能缩短;5、罪犯减刑后又获假释的时间间隔,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6、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综上所述,法律中规定的假释仅仅适用于被判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换言之如果是被判管制、拘役或死刑的话,那么是不能适用缓刑的。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平台咨询这方面的律师,的专业律师会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姻法新规定骗婚无效吗?
      婚姻法新规定骗婚无效吗?一、婚姻法新规定骗婚无效吗?新《婚姻法》、明年初会实行的《民法典》都没有规定骗婚无效,两部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


·上交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哪些
      上交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哪些相关规定?企业为了自身的运营需要和融资需求会发行一些企业债券,老百姓购买这些债券,到期限后,公司会还本付息,......


·人身损害索赔需要哪些证据
      1、索取住院证、出院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全套病历;受害人死亡的索取《死亡医学证明书》;2、找主治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可请医生在《诊断证明书》......


·能网签备案说明五证齐全吗
      能网签备案说明五证齐全吗?能够网签表示该房五证齐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网签是为了让......


·企业间借贷的风险有哪些
      企业间借贷的风险有哪些一、企业间借贷会有什么风险1、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以后转贷的,有可能触犯法律关于高额转贷的禁止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并......


·发生医疗纠纷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发生医疗纠纷的处理原则有哪些?1、坚持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的原则;2、坚持医患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3、坚持过错原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


·商业拆迁是否可以进行强拆?
      商业拆迁是否可以进行强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业拆迁是可以强制拆迁的,商业拆迁的征收方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并且进行补偿后,被拆迁人在......


·股权投资要求有哪些?
      股权投资要求有哪些?一、股权投资要求投资对象有具备哪些能力?项目选择和可行性核查由于私募股权投资期限长、流动性低,投资者为了控制风险通常对......


·交通事故调解哪些情形下应终止调解交通事故调解不是
      交通事故调解哪些情形下应终止调解交通事故调解不是交通事故处理的必经程序,而是由交通事故当事双方一致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由交警部门主持对交通事......


·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是什么?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权利原则(1)权利原则所体现的权利是公民获得政府信息......


·不给看小孩可以拒付抚养费吗?
      不给看小孩可以拒付抚养费吗?不给看小孩不可以拒付抚养费,抚养费给付是一种义务。离婚了给抚养费应当要求看孩子,是可以享受探视权的。如果在离婚时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