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拆迁纠纷的问题,也就是我们经常所听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拆迁纠纷的问题,也就是我们经常所听说的钉子户,出现这种状况主要原因是对于拆迁的赔偿没有做到让受害者满意,因此就会出现你被牵着的矛盾,回迁安置房在我国相关法规中有详细的规定。那回迁安置房性质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回迁安置房性质是什么?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主要优势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
  
  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二、拆迁条件
  
  1、符合设计规范;
  
  2、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  3、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 ,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拆迁安置房也叫动迁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在房产交易中占据了一个比较重要的位置。本文为您介绍了安置房的相关知识,仅供参考。
  
  预约销售方式流行  很多安置房尤其是新近交房的安置房交易都是采用预约销售的方式。即安置房业主还没有拿到房屋的产权就转让,所以买家购买房屋后暂时不能过户。“最常见的方式就是买卖双方找一家可靠的中介,由中介牵头双方签订一份带附加条件的预约销售合同,合同声明该房屋已经售出,但要等产权办好再过户。”中介会把这份合同拿到公证处公证,证明双方已经发生了这个交易行为。
  
  付款方式也根据协商各有不同,比如有的是先预付30万元订金,交房后再付20万元或一次性付清总房价的90%,余下的办理房产过户后付清。不过,没有过户就买房无法进行银行按揭,购买的市民就得一次性付出几十万元现金,压力也不小。
  
  ● 安置房之所以这么受欢迎,有他自身的优势存在:  首先,它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其次,它的户型适中,再次,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最后,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
  
  ● 买安置房存在政策风险:  比如2004年6月开始由政府统建的解困房(不包括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后五年内不能上市买卖交易。  ● 安置房可以贷款吗、安置房有房产证吗?
  
  1、如果不是拆迁安置户而购买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2、拆迁安置户在取得产权证契税证后的6个月时间内,您可以向我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如果安置房的地已归为国有土地的话,那栋房子是可以办到产权证的,如果安置房为集资的土地,则是办不到产权证的。
  
  4、买安置如果只是自己住的话,合同签得好的话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如果买来用于交易的话就有风险。  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区别
  
  拆迁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拆迁回迁房是指在原地拆迁安置的房屋。  他们之间的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安居房的区别
  
  对于回迁安置房很多人是比较清楚的,你没在拆迁的过程中肯定会给被拆迁者带来巨大的损失,只需要出台相关的赔偿政策来进行弥补,而回迁安置房就是来保障拆迁户的住房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成年人构成犯罪如何处罚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案数居高不下,且呈低龄化发展和逐步趋于暴力犯罪的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而......


·注册资本代持股份协议是什么?
      注册资本代持股份协议是什么一、注册资本代持股份协议是什么实际出资人(股东):(以下称甲方)名义出资人(代持人):(以下称乙方)甲方拟与第三......


·商品房的预售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的预售流程是怎样的一、商品房的预售流程是怎样的商品房预售的流程如下:(一)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准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继承中养老育幼、照顾病残是什么意思?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法律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和......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赔偿标准是多少?
      在工作中受到工伤是在所难免的问题,近年来我国的工伤率也在不断的增加,相比以前公民的维权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但是对于工伤鉴定的具体标准你们是不......


·一、结婚不到一年男方要回彩礼可以吗?
      一、结婚不到一年男方要回彩礼可以吗?是否可以返还彩礼就要具体的情况,对于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1、双方......


·外国人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申请?
      外国人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申请?一、外国人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申请?申请退个人所得税的流程是在网上税务局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界......


·立遗嘱给别人赡养费子女还需要给吗?
      一、立遗嘱给别人赡养费子女还需要给吗?赡养费子女是必面要支付的,不管遗嘱给谁这是按老人的意愿来进行分配。有以下情形的,必须给付老人赡养费......


·职工被非法解雇是否有赔偿
      解雇职工是单位的一项合法权利,但是这一解雇需合乎法律规定,否则就成为非法解雇。而在职工被非法解雇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呢?相信......


·诈骗罪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最新金额是多少?
      诈骗罪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最新金额是多少?全国法律规定3000元以上可以构成犯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一。但基本都在3000到6000元。《刑法》第二......


·最高法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最高法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