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才能够解决欠款纠纷

如何才能够解决欠款纠纷欠款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特殊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判决。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商的应付货款;用合质合量的产品或劳务偿付预收货款等。特殊途径是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依具体情况的不同,采用协商、调解、仲裁、判决的方式。1、协商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律中,比较鼓励这一和解纠纷的方式。因为:有利于债权债务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费的开支。但这一方法只有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同情或乐观预期时才使用。2、调解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具体形式有: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3、仲裁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履行的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尽管仲裁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作为法律的仲裁制度,还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力即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判决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其结果是:债务人或履行原有债务,或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欠债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它是一种强制手段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当事人如负有履行义务,就应自动履行,如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我国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证据规则,并明确了在诉讼中证据的重要性。实践中,如果您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欠款纠纷,就一定要重视对相关证据的收集,且收集证据的手段必须合法,否则将会影响证据的效力,对您是没有益处的。当然,很多人可能并不擅长收集证据,如果是这样的话其实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哪些
      就《民法典》中规定的男女结婚年龄来看,可以具体分为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以及禁止要件。其中形式要件就是需要到规定的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至于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全文共分为5章,包括一般规定、结婚、家庭......


·故意砸人家玻璃会判多久
      恶意砸别人车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具体可能判几年,需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被砸车的价值、因为被砸给车主造成的损失、赔偿情况、车主是否谅解等情......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的法律特征?
      婚姻纠纷是普遍的民事纠纷,在法院受理的婚姻纠纷案件中,有一种是比较特殊的,就是当事人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诉讼。法院受理后,首先会判断当事人的诉......


·南昌湾里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南昌湾里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最近几年,南昌湾里区为了城镇建设,征用了大量农村土地,不少农民成为失地农民。为了弥补其损失,征地部门会发放一......


·工程合同的质保金是什么?
      工程合同的质保金是什么意思,质保金的主要功能有的工程合同中会出现质保金的条款,但是很多当事人不清楚质保金是什么意思,对此不了解。就因此发生分歧......


·商标侵权案件立案标准如何规定的
      商标侵权案件立案标准如何规定的?一、商标侵权案件立案标准如何规定的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


·打牌出老千属于诈骗吗
      赌博出老千算是诈骗罪。赌博出老千的行为虽然具有诈骗的性质,但是行为人更多的是出于营利的目的,此行为构成的犯罪应当是以赌博罪定罪处罚。诈骗罪是......


·刀砍老师后被群殴死亡构成什么罪?
      近年来,新闻报道中时常出现校园暴力案件的介绍,这说明我国的法制教育还有待加强。那么,就法律层面而言,在这些暴力案件中,刀砍老师后被群殴死亡构......


·在哪些情形下合同会无效
      在交易中,有的当事人会遇到合同签订后却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究竟在哪些情形下合同会无效呢?此外,由于对法律不是很了解,致使......


·欠钱不还不给打欠条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不给打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不给打欠条怎么办一、欠钱不还不给打欠条怎么办?1、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由于抹不开面子,生活中很多借款都没有借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