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借款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借款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要怎么写?
  
  当身边的朋友因为经济困难的问题,向你提出借钱的时候,如果是信得过的朋友,一般小额的就直接借,但是金额如果比较大的话,一般为了保障借贷方的权益,需要写借条,也就是需要借款协议书。但是一般借款协议书怎么写呢?借款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一、借款协议书怎么写呢?
  
  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款协议书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在书写”借条”时,应注意几个问题:
  
  要弄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户口簿登记的为准),弄清楚借款人的工作、住址、甚至收入、财产等个人情况。在“借条”右下角由借款人亲自署上真名。
  
  签名等于确认“借款协议书”上陈述的内容,没有签名,就等于没有确认,若借款人事后不认可,没有签名或签了假名很可能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借款协议书”最好能约定好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事项;“借款协议书”必须能清楚记述借贷的事实。
  
  二、借款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说借款条相对详细,并且当事人智力正常,神智清醒的情况下签订的,法律效力相当于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只要是双方亲笔签名的(最好内容也是借款方亲笔写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比如高利贷之类),都是有法律效力的。注意基本内容要明确。
  
  1、(借与被借,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要写清楚)
  
  2、借条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不存在胁迫,诈骗等现象)
  
  3、当事人有民事责任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呆傻,精神病,未成年等人签署的借条无效)
  
  4、合法的借贷理由. (赌博的借款法律不支持)
  
  5、如果写有还款日期,或借条的时效日期,一定要在时效内,法律才能支持
  
  6、第三人参加不是借条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第三人也可以.
  
  7、如果借条还加盖有手印,那就更不用说了。
  
  所以根据以上的内容,您要知道,借款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答案是肯定的。在借款的金钱来往行为中,签订一个合乎法律规定的借款协议书,标明借贷关系、金额、利息规定及还款时限等,利用合理的手段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很好的避免在金钱借贷后期的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自动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自动离婚需要什么程序?自动离婚需要什么程序?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离婚的方式。具体的离婚程序可参考......


·交通事故中60岁以上是否可以主张误工费根据《最高
      交通事故中60岁以上是否可以主张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


·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到法院要多久?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到法院要多久?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到法院要一个月的时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


·泄露个人信息违法吗
      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层出不穷,但是您不禁会问泄露个人信息违法吗,泄露个人的信息容易给当事人造成损害,严重的会造成财产损失。泄露个人信息就有可能......


·交通事故是谁来赔偿 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怎么确定
      多数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往往都会造成人身的损害或财产的损失,此时就需要对受伤或受损的人做出具体的赔偿。那实践中,到底交通事故是谁来赔偿呢?有......


·我国著作权法规保护范围
      我国著作权法规保护范围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


·法律规定土地出让金谁负担
      土地出让金谁负担1.土地出让金是获得土地使用权所需要支付的资金,这部分是国家收取的,是由土地使用权获得方支付的,一般也就是开发商缴纳费用。2.在......


·高空坠物怎样发生应如何预防?
      高空坠物怎样发生应如何预防?高空坠物的发生就是从高处掉下来的物品而伤害到其它的人导致人受到很大的伤害,而对于高空坠物的预防是:1、不主动抛物这......


·员工不愿调岗能将其辞退吗
      员工不愿调岗能将其辞退吗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调岗,需要经过劳动者的同意,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


·签约劳动合同需要解除走什么程序
      签约劳动合同需要解除走什么程序对于劳动者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办理如下手续:1、按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与要求,提前给用人单位发出书面解约通知......


·公安机关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办案流程是怎样的公安机关是一个国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担负着侦查刑事案件和人民安全的义务,它是国家依法建立的,所以公安机关自然是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