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起诉在哪里起诉离婚 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不同于协议离婚,此时办理手续就不能去民政部门了,而是需要去法院,也就是说起诉离婚就是打离婚官司。但现实中很多人搞不清楚起诉在哪里起诉离婚,因此耽误了不少的时间,甚至还有因此损害到自身利益的情况。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疑惑。
  一、诉讼离婚应该在哪里起诉?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在经过了上文的介绍之后,您应该已经知道起诉在哪里起诉离婚了吧,在一般情况下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从级别管辖来看,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只有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情况下,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无交强险的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无交强险的交通事故如何赔偿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用的2倍进行罚款。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机动车......


·北京司法鉴定酒精检验标准是怎样的?
      北京作为特大城市,机动车保有量非常高,很多家庭都有一台小汽车。而不少人在喝酒后,仍然选择开车回家,这是非常不安全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门......


·在我国玩忽职守罪立法解释是什么?
      在我国玩忽职守罪立法解释是什么?一、在我国玩忽职守罪立法解释是什么?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


·国家法定年假多少天?
      国家法定年假多少天?《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


·劳动合同的真伪鉴定需要多少钱?
      劳动合同的真伪鉴定需要多少钱一、劳动合同的真伪鉴定需要多少钱?劳动合同的真伪鉴定费用不是固定的,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


·我们都知道
      我们都知道,误工费就是针对某些劳动人员收到伤害后,一段时间无法继续工作,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的经济补偿。其中包含医疗,营养等费用。那么车祸误工费......


·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编号:   合同编号:                 ......


·民法典遗嘱监护当事人可否拒绝?
      民法典遗嘱监护当事人可否拒绝?民法典遗嘱监护当事人是可以拒绝的,相关情况是需要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处理的,按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


·刑事判决重婚民事还需要离婚吗?
      刑事判决重婚民事还需要离婚吗?刑事判决重婚的,民事上还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对于重婚者仍然有权提出离婚,可以和对方协议离婚,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醉驾受拘役在哪里关押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醉驾受拘役在哪里关押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拘役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处罚种类。拘......


·根据相关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特征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作为中国的公民,应该尽力的维护社秩序,不做违背法律、违背社会公德的事情。但是在我们的平时生活中,还是会发生一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