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争取抚养权有力条件是什么?
一、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6、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8、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二、男方争取抚养权时应做好的证据准备
对应以上条件,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在对待争取抚养权的问题上,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您事先咨询相关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热心解答。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说明,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在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归一方所有,这也是为了孩子健康成长着想,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法院判决主要依据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借条不见了需要写收据吗?
借条不见了需要写收据吗?一、借条不见了需要写收据吗?借条不见了需要写收据,否则无法证明债务关系终止。一个完整的收据,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
·企业所得税的罚金罚款是否可在税前扣除?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哪些?我国是一个法治大国,对于政府的执政方面来说所推行的是依法治国。为了贯彻这一理念需要政府做到信息公开。但是信息公开......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父母如何立遗嘱?
根据法律规定房产父母如何立遗嘱?根据法律规定房产父母立遗嘱需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然后订立遗嘱,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
·债券的类型特征有哪些
债券的类型特征有哪些?一个企业想要在如今激烈的市场经济中生存下来,就要通过融资发展再融资的方式来让自己的企业变得更为强大,而融资的方式有很多......
·醉驾撞死三人怎么判刑
醉驾撞死三人怎么判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新婚姻法债务分割原则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婚姻法》债务分割原则是什么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我们一起看看我们这......
·监视居住能不能判缓刑?
监视居住能不能判缓刑监视居住与最终刑罚是否缓刑并无直接必然联系,也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两者无比较的客观条件。所以,即使之前有被监视居住,在开庭......
·批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一、批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
·分项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哪些
分项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哪些分项目质量检验的四个部分是什么?分项目的质量验收。1、检验批质量的验收子项目分为一个或几个检验批接受。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