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2023公务员醉酒驾驶开除吗

公务员醉酒驾驶开除吗一、公务员醉酒驾驶开除吗开除公职一般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来决定的,酒驾只有行政处罚,不需要开除公职;醉驾可能被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一般不开除公职;被判刑的,也要分情况根据身份来决定是否开除公职,如醉驾一般被判处拘役,非行政机关任命的和不具有公共管理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处拘役的不管是不是缓刑,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以上处分,可以不开除,但行政机关任命的和具有公共管理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被判处拘役缓刑的,必须开除公职。醉驾就开除吗 如果是公务员的话,应该是要开除的。二、醉驾怎样处罚?(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醉驾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更是违法行为,如果最佳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对于社会的影响是异常恶劣的,而公务员是一个国家政府的象形象,如果公务员因为醉驾造成严重交通事故很可能会被开除,但是具体情况要依据司法机关来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的判刑,可以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


·公司债券托管人如何找
      公司债券托管人如何找一、公司债券托管人如何找首先找一家比较放心的券商开户,比如创新试点或规范发展类券商,名单可上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主要......


·行政处罚执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执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一、行政处罚执行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我国行政处罚法并未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但相关履行处罚决定和......


·夫妻怎么对离婚股权分配
      在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夫妻离婚就必须要对这部分财产做出分割,如今夫妻共同财产已经不再限于现金或存款了,还会包括房产、股权以及知识产权等特殊的......


·提起劳动仲裁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提起劳动仲裁申请需要哪些材料一、提起劳动仲裁申请需要哪些材料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侦办强奸案需要什么证据
      侦办强奸案需要什么证据一、侦办强奸案需要什么证据?1、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贷款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贷款吗国有土地证是可以抵押贷款的,但是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


·刑事责任能力的特殊规定和刑罚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是一致的。但是,在出现疾病的情况下,辨认自......


·公开审判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审理时间是多久
      公开审判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审理时间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相关规定,受国家保护的合法收养关系自成立之日起,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


·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是否有权请求发包人对其施工工程折价补偿?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系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进行施工的情况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