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无锡市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职务侵占犯罪是对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公私财物所有权进行了侵犯,一般情况下能够构成此罪的都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当然法律要求必须要利益职权进行犯罪。那么您知道在无锡市,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职务侵占罪该怎么量刑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2017年最新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必须是公司董事、监事或者企业及其他单位中的职工。就是说只限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内部人员。本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所有权,属于侵犯财产罪的范畴。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在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经过以上内容的分析介绍,我们知道在无锡市关于职务侵占罪的具体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这其实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刑法》规定的量刑范围内,作出的更为详细的量刑规定。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十级工伤有啥待遇?
      十级工伤有啥待遇?十级工伤在伤残鉴定中是最轻的一种,但是只要是伤残,就应该得到补偿,工伤医疗费经社保报销,剩余部分,单位报销,伤残补助金,十级......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行政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


·在主动辞职的情况下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一般是在用人单位辞职劳动者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那这是不是意味着,劳动者在主动辞职的情况下是不能......


·起诉重婚到什么部门立案
      起诉重婚到什么部门立案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


·物权法土地使用到期后怎么办?
      民法典土地使用到期后怎么办?按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


·未分居可以起诉离婚吗?
      脱离以前的封建思想后,现在婚姻自由,离婚的思想也不再限制,夫妻出现感情不合后会选择离婚的道路,可是法院判决离婚也是需要符合相关规定才准予离婚......


·城市房屋拆迁的征收程序流程有哪些?
      城市房屋拆迁的征收程序流程有哪些?城市房屋拆迁的征收程序流程有哪些?第一方面:土地征收程序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


·商标侵权商品如何确定货值
      商标侵权商品如何确定货值《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


·没有办结婚证离婚时彩礼能退回吗
      一、没有办结婚证离婚时彩礼能退回吗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


·一人独资企业章程的内容
      一人独资企业章程的内容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


·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分割协议内容有哪些
      股权转让及债权债务分割协议内容有哪些?第一条股权转让与登记1、转让方同意将持有目标公司合计100%的股权共人民币(大写)万元出资额(实收资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