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面对高昂的房价,现在越来越多人选择租房或者购买二手房来解决住

面对高昂的房价,现在越来越多人选择租房或者购买二手房来解决住所问题。广宗就有很多选择购买二手房的市民。但就像租房一样购买二手房也有很多陷阱。那么在广宗二手房购买有什么注意事项呢?请看下文我们的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买二手房注意事项
  1、不做产权调查。产权调查应该是购房的第一步,但是具体到操作上就没有几个人可以真正落到实处了。其实对二手房进行产权调查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毕竟二手房的产权分为商品房、公房、产权限制房、房改房等很多种类,而不同的种类在购买时的政策也是不同的。其次,还应该调查清楚该房产有没有抵押、查封和诉讼等问题,否则很容易产生纠纷。2、急于交定金。没有了解意向购买的二手房的全面情况就急于交定金是不明智的。因为按照合同约定,在大多数情况下,定金是不退的。所以,除非自己对该房的情况非常了解,
  否则就不要急于交定金。毕竟现在是买方市场,好房子也很多,没有必要那么急于成交。3、
  爱屋及乌。很多人在看房时都容易犯一个错误——只关注某一方面而忽视了其他方面,这在选购二手房时是一定要避免的。如遇到价格便宜、喜欢的复式结构,却忘记了测量一下上下两层的层高;看中小区的良好景观却忘记了超高物业费给自己带来的压力……作为购房者应该时刻保持冷静,只根据片面的喜好买房是要不得的。4、
  轻信虚假报价。 二手房交易的最大“水分”就是价格的不透明化。所以,在买房之前就要对同区域、同档次的二手房价格有个详细的了解。这里推荐您一个方法——在买房之前走访一下距离该房最近的大型的、信誉好的中介公司,通常就可以得到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切勿轻信小中介、网络上的虚假报价,使自己承受不应该有的损失。即使是买二手房,也有很多陷阱套路,一不小心就会被骗。因此看房源信息时,您要多加小心,不要全听信卖方的宣传。万一在买房过程中遇到利益被侵害的事实,要积极使用法律武器,向律师咨询相关问题。以上就是广宗二手房购买时的注意事项,供您参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农村征地补偿用地标准2023是什么?
      众所周知,在农村有大量的土地,这些土地大多数是供农民耕地用的,但是近几年来,城市经济发展迅速,农村的青壮年大多选择进城务工,这就给农村的耕地......


·土地使用证上面划拔与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总所周知,我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而土地的使用权归人民所有。公民在使用土地的时候会持有土地使用证,而土地使用证中有划拨和出让两项内容。那么,土......


·刑事案件警察办案程序有哪些规定?
      刑事案件警察办案程序有哪些规定?针对刑事案件警察办案程序一般规定一、立案。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对于报......


·小区物业业主的责任划分是什么?
      小区物业业主的责任划分是什么?众所周知,物业公司是承担着服务业主的法人。业主享受由物业提供的服务并向物业公司支付一定的报酬,二者相互依存。......


·醉驾高速逆行发生事故全责如何处罚?
      醉驾高速逆行发生事故全责如何处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汇编作品版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汇编作品版权登记费用是多少?汇编作品版权登记费用是4000元左右,汇编作品是4000左右;文字作品一万字以内是2000元,一万字以上是3000,建议咨询国家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缓刑不开除吗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缓刑不开除吗?缓刑也是属于有期徒刑、符合被开除的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


·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是附随义务吗
      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是附随义务吗附随义务,只要法院作出判决,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比如现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的附随义务,就可以强制......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构成诽谤罪。按照法律构......


·倒签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倒签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一、倒签合同的法律效力《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和第四百九十条对履行接受进行了规定,第四百九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


·代位继承要有怎样的条件
      代位继承要有怎样的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