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法股东转让协议怎么制定?

公司法股东转让协议怎么制定?
  
  股权转让通常存在于股份制有限公司,大概来讲上指将自身拥有的股份让渡给其他投资人。通常在进行股份转让的时候转让方跟受让方会签订一份公司法股东转让协议作为法律依据,以免损害到双方利益,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解有关股权转让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
  
  二、股权转让合同书范本
  
  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_______ 乙方(签名) :_______
  
  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公司法股东转让协议的相关资料,同时为您收集编辑了股权转让协议的通用版本,在这里我们温馨提示,在进行股份转让或者受让的时候一定要读清股权转让协议,明确双方权责,细化转让环节,并且最终签署方才生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房屋他项权证从哪办?
      关于房屋他项权证从哪办?他项权证,这个内容您应该很陌生,因为并没有在生活中听说过,但是对于一些买过房子的人来说是最熟悉不过的,因为在买房子......


·立遗嘱执行人的确定是怎样的
      立遗嘱执行人的确定是怎样的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流程是如何规定的?我国的土地分为两大类,一是集体土地,二是国有土地。相较于集体土地来说,国有土地的使用者更多,各色人都有......


·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之后此时就已经建立了一段合法的劳动关
      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之后此时就已经建立了一段合法的劳动关系,但是以后如果出现了矛盾与纠纷那么这段劳动关系将如何的证明和怎样看待就是很重要......


·股权转让后税务局要求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股权转让后税务局要求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企业负责人在公司里面负责企业各项活动,其中就会涉及到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转让程序,......


·制造假劳动合同是属于违法行为吗?
      制造假劳动合同是属于违法行为吗办假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劳动合同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提交,如果用人单位作假,属于伪......


·杀人要判死刑吗?杀人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杀人需要偿命吗?古代有同态复仇的惯习,在当代社会,杀人往往也会被判死刑,但是,如今杀人要判死刑吗?我国法律规定中,哪些人不适用死刑,什么人不......


·网络刷到单诈骗会判刑吗?
      网络刷到单诈骗会判刑吗?网络刷单若是构成诈骗是会被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


·关于辞退员工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辞退员工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一、关于辞退员工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


·主动投案与自首的区别是什么
      主动投案与自首的区别是什么一、主动投案与自首的区别是什么?主动投案与自首的区别是概念不一样,刑法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罪犯出于本意,向公安机关承......


·监视居住期间可以会客吗?
      监视居住期间可以会客吗?在监视居住期间,需要嫌疑人、被告人遵守相应的规定。而其中有一点就是没有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当然,这里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