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的条件有哪些
一、商品房交付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筑法》第61条也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不得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根据上述规定,商品房交付必须是经验收合格的,直观的反映在应具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该备案表不仅反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还反映规划验收认可文件、消防验收认可文件、环保验收认可文件等许可文件内容。开发商能够取得该表,就证明房地产开发项目达到交付使用的标准,购房人可以安心接收入住。
二、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怎么处理?
买受人要求交付商品房,经审查房屋已经完工但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符合法定强制性交付条件的,可以判决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但买卖合同存在永久性履行不能情形的除外。买受人明知商品房不具备法定或约定交付条件仍同意接收房屋后,又以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为由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的,不予支持,但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完善房屋交付条件,并主张因房屋交付条件不具备给其造成的实际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约定出卖人“于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实际逾期交付房屋的,买受人应当依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房屋逾期尚未实际交付,买受人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出卖人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为由提出抗辩的,不予采信。这是所有的开发商在交付房屋的时候必须要满足的,不然的话交付的商品房可能就会存在一些问题,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导致购房者的利益遭受损害。当然,现实中,也有因为交付商品房不符合条件而产生纠纷的情况,此时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有离婚被剥夺探视权合法吗
随着近年来离婚率的不断上升,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困扰很多夫妻的是夫妻财产的分配和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问题,甚至有一方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前......
·刑诉法关于近亲属作证的规定是什么?
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证据是定案的依据,其中证人证言是比较重要的证据类型。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解案情的相关人员,都应该承担出庭作证的义......
·贩毒罪量刑2023最新标准
贩毒罪量刑最新标准近几年来,国内一些不法分子了大肆进行制造毒品、贩卖毒品的犯罪活动,使大量毒品流入社会,严重地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我国司......
·遗弃三天算遗弃小孩吗?
都是父母是伟大无私的,但是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这样的,这个社会上有很多自私的父母因为各种原因遗弃自己的子女,而且自古以来遗弃现象都有发生,和以......
·扰乱信用卡罪怎么处理
扰乱信用卡罪按照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对嫌疑人传唤律师需要通知吗?
对嫌疑人传唤律师需要通知吗?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并不需要通知律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
·武汉市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外出工作的人越来越多,而武汉作为湖北省的省会,流动人口不言而喻,在武汉工作的人也与日俱增,那么您在外工作,工作过程中难......
·一,当事人在试用期内辞职随时能拿到工资吗?
一,当事人在试用期内辞职随时能拿到工资吗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当天辞职马上就走了,是可以拿到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
·建筑业偷税漏税企业所得税怎么办?
建筑业偷税漏税企业所得税怎么办?建筑业偷税漏税企业所得税的话会依照刑法的相关偷税漏税的法条进行处罚,这些企业可能得到的处罚就是被罚款以税费为......
·在路上偷拍侵犯肖像权吗
在路上偷拍侵犯肖像权吗要看实际行为是否构成侵犯,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在我国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外聘吗?
在我国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外聘吗?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的性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根据《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