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屋土地使用权65年和70年有什么区别?

房屋土地使用权65年和70年有什么区别?当房主长期居住在某个房屋内,那么他就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屋主可以将其房屋租让给别人,别人没有房屋所有权却依然可以使用房屋。现在社会中有许多人在市区工作学习,买房租房的案例数不胜数,为尽量减少房屋争端,了解房屋使用权的相关法律很重要。那么房屋土地使用权65年和70年有什么区别呢?一、房屋土地使用权65年和70年有什么区别?70年产权与65年产权是一样的,只不过剩余65年的产权;住房自从业主买下办理了房产证,缴纳了税费住房产权永远是买房人的,有期限的是住房所属土地使用权年限,商品房是70年,商住房50年,商业房40年。没有一位业主有70年土地使用权的住房,因为计算时间是开发商得到土地开发权算起,开发商取得土地开发权,修建,销售,到了业主手里,最少三年。到期后,业主可以申请继续使用这土地。所以70年产权和65年产权是一样的。少的5年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开发权开始计算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实质是什么?使用权买卖从法律角度来说,其实质是变更长期的租赁关系的承租人。由于现在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权,双方存在的只是租赁关系,所以如果购买使用权后想再上市交易的话,需先将该房屋按照成本价购买,然后按照已购公房上市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上市交易。三、房屋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形式是什么?公房承租人之间以互补差价的方式互换房屋使用权; 公房承租人有偿转让房屋使用权; 公房承租人以房屋使用权交换住房产权; 公房承租人将其承租的公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使用。四、房屋使用权交易的条件及办理手续有哪些?首先持房屋使用权上市交易一方当事人应当是公有住房合法承租人。然后房屋使用权交易,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签订后,当事人双方持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办理房屋使用权互换、转让、转租手续。只是所有产权的年份不一样。在房屋转让的过程中应该与对方签订正规的房屋合同,了解交易的办理手续以及法律规定,最终使用者才不会上当受骗,而房屋真正拥有者也就不会造成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了我还要承担婚前债务吗?
      离婚了我还要承担婚前债务吗?离婚了我还要承担婚前债务吗?离婚了不需要承担婚前债务,因为在我们国家婚姻法解释二当中已经明确的规定呢,在离婚的......


·一、二房东没交房租大房东换锁了怎么办?
      一、二房东没交房租大房东换锁了怎么办?一般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一方违约的,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这种情况下二房东已经违约,......


·违法放贷罪入刑法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违法放贷罪入刑法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


·公共场合持刀伤人未遂会如何处罚?
      公共场合持刀伤人未遂会如何处罚?一、公共场合持刀伤人未遂会如何处罚?他人持刀商人未遂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


·离婚时首饰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首饰是共同财产吗一、离婚时首饰是共同财产吗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是双方结婚前就已经......


·欠钱不还电话被拉黑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电话被拉黑了怎么办?1、申请仲裁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


·法院把医疗事故赔偿款赔偿给监护人么
      法院把医疗事故赔偿款赔偿给监护人么?医疗事故赔偿金,如果受伤者还存活那么是转入受伤者账户上的。如果当事人死亡,那么需要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一致后......


·股票发行及上市法律意见书(3)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律师事务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股票发行、上市的法律意见书致: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


·醉驾处罚标准
      醉驾处罚标准一、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


·工伤遗嘱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遗嘱待遇标准是怎样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职......


·可以申请不吊销相关执照吗?
      可以申请不吊销相关执照吗?不可以,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