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实际上单纯的醉驾行为,犯罪事实和证据的取得都是非常的直接的。

实际上单纯的醉驾行为,犯罪事实和证据的取得都是非常的直接的。但是如果醉驾以后还造成了其他的交通事故的话处理起来就相对比较麻烦,因为交警部门还需要结合交通事故的现场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而且司机对于醉驾的判决结果不服的话,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但是需要提前了解一下醉驾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醉驾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2、《行政复议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二、如何对醉驾提出复议?
  
  根据法律规定,即使被处罚当事人已经签字,但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仍然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按照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具体规定如下: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明确规定,醉驾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可以在接到判决书以后15天之内,向更高一级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般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书30天之内就会给当事人一个相关的答复的。如果司机确实存在醉驾的这种行为,即使行政复议成功了,但是仍然需要承担醉驾的法律责任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上巡讯滋事最快多久能取保出来
      法律上巡讯滋事最快多久能取保出来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


·先协议后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先协议后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先协议后遗嘱的法律效力是应当以遗赠扶养协议当中的内容也准。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非常高。一般来说,遗嘱必须写清楚以下......


·婚后女方需要迁户口到男方那边吗
      婚后女方需要迁户口到男方那边吗1、实际上在我们国家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女方出嫁以后,必须要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面去。女方出嫁以后,要把户口本移到男方......


·成年人死了父母要还债吗
      成年人死了父母要还债吗子女去世,如果其生前留下债务的话,债权人通常会找其在世的父母追偿,其父母通常也会清偿债务,但需要明确,子债不需要父还,......


·齐齐哈尔农村征地补偿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在土地被以项目之名征用时国家给与的必要的经济补偿,但是有关这一点,各个地方的征地补偿的政策也不总是一样的,比如说齐齐哈尔农村征地补......


·电子证据种类有哪些
      电子证据种类有哪些电子证据种类如果来源合法,具有证明效力,那么也可以作为判断案件事实的标准以及定罪量刑的依据。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存在着疑......


·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1、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2、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


·装修工程质保金国家规定多少
      装修工程质保金国家规定多少民法典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


·私募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有哪些?
      私募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有哪些?私募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有哪些一、设立及运营方面?1、合伙制基金设立和运行适用的主要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申请取保候审几日内答复?
      申请取保候审几日内答复?一、申请取保候审几日内答复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八条:被羁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


·出差时被车撞了算不算工伤?
      出差时被车撞了算不算工伤?一、出差时被车撞了算不算工伤?因意外造成的交通事故显然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